11月1日,江蘇蘇州供電公司完成10月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費發行,其中包括以聚合方式參與交易的光伏電費,標志著分布式新能源綠電聚合參與綠電交易在蘇州落地實踐。
以往,分布式新能源綠電交易只能以企業自主申報方式開展,對于售電企業來說,需要每月在交易公告時間內完成交易申報。由于申報流程煩瑣、申報時限要求高,許多綠電售電企業參與交易的積極性并不高。
針對這一情況,今年9月,江蘇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開展江蘇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參與省內綠電市場交易試點入市相關工作的通知》,審批通過了一批具有資質的聚合商,允許分布式新能源企業選擇聚合商代理的方式參與綠電交易。在該模式下,分布式新能源企業只需要與聚合商簽訂代理合同,就可以參與綠電交易。
截至目前,蘇州共有23家企業47個分布式光伏機組參與市場化綠電交易,其中有11家企業25個分布式光伏機組選擇以聚合方式參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