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船舶燃油的硫含量是減少船舶發(fā)動機運行中硫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的有效手段,也是船舶排放控制區(qū)針對船舶大氣污染采取的主要控制方式。
自2016年4月1日長三角率先啟動船舶排放控制工作以來,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運行機制不斷完善,聯(lián)防聯(lián)控水平不斷提升,監(jiān)管能力不斷加強,岸電、液化天然氣和電動船新能源應用的相關配套基礎設施穩(wěn)步建成,船舶燃油硫含量全面降低,空氣中硫氧化物含量顯著下降,推進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成效。
為提高停靠船舶使用岸電的積極性。近日,上海組合港管委會下發(fā)了《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qū)“岸電應用試點港區(qū)”工作方案》,確定將上海吳淞國際郵輪港(碼頭)、江蘇南通港通海港區(qū)、寧波舟山港穿山港區(qū)作為岸電應用試點港區(qū),通過嘗試推進“岸電使用成本分攤機制”,鼓勵和推動碼頭岸電技術部門主動對接船東,構建生態(tài)補償與保護長效機制,探索適時推出強制使用岸電的途徑和方法,多管齊下探索解決中高壓岸電在使用過程中面臨的瓶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