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薩諸塞州只需簽署一項全面的清潔能源法案即可頒布,該法案將簡化清潔能源項目的選址流程,促進能源儲存,并將海上風電合同期限延長至 30 年。
周四,馬薩諸塞州議會通過了 S.2967 法案,該法案正式成為一項促進清潔能源電網、促進公平和保護納稅人的法案。現在,該法案將提交給州長 Maura Healey,預計由她簽署成為法律。該法案的通過是馬薩諸塞州清潔能源倡導者期待已久的時刻,自眾議院和參議院在 7 月正式立法會議結束前未能就各自的兩項氣候法案達成一致以來,他們一直在等待時機。
除上述內容外,S.2967 還:
-旨在增加和改善整個聯邦的電動汽車充電站
-通過重新定義“天然氣公司”,將非排放熱能納入其中,允許天然氣公用事業公司提供地熱能服務
-對馬薩諸塞州能源設施選址委員會 (EFSB) 進行修改,自 2026 年 7 月起生效,這將加速可再生能源、電力傳輸和配電基礎設施的建設
-指示馬薩諸塞州的公用事業公司到 2030 年通過競爭方式招標至少 5,000 兆瓦具有成本效益的能源存儲系統
- 責成能源資源部 (DOER) 制定全州范圍的能源存儲激勵計劃和新的能源存儲采購計劃
- 調整聯邦對“清潔能源”的定義,將康涅狄格州發電廠目前生產的核能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