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河南省發改委了解到,河南省轉發《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印發〈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的通知》,并結合河南省實際提出相關落實要求。
河南省要求,各地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光伏扶貧的整體安排部署,防止光伏扶貧“一哄而上”“一光了之”,各級發改委積極配合扶貧辦,對之前錄入國務院扶貧辦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2017年底前已建成并網的存量電站相關信息進行進一步修正核實,重點核對“未關聯貧困戶、投資規模和發電量不相符、戶均配比超標、申報指標與批復指標不一致”等信息,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合規,避免因填報不規范導致項目不能納入補助目錄。
各地扶貧辦、發改委對之前錄入國務院扶貧辦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尚未建設的項目,在嚴格按照國家最新政策要求基礎上進行重新核定,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已開工項目暫緩建設,待國家光伏扶貧政策進一步明確后,再行研究確定是否繼續組織實施。違規開工、建設項目,將不能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