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議會批準了新的“國家能源獨立戰略”(以下簡稱“戰略”)。該戰略包括立陶宛的四項主要能源政策 - 能源安全,綠色能源開發,可持續能源消費以及競爭力和創新。
“六年前,立陶宛制定了一項新的國家能源戰略,不僅在該地區,而且在整個歐洲都是先進和雄心勃勃的。現在我們有明確的目標,我們去哪里以及我們在尋找什么。我們的主要目標是最終完成立陶宛對俄羅斯的能源依賴,不再是能源島或半島。此外,發展清潔和氣候友好的節能技術,創造和實施創新,將節省消費和經濟增長,“能源部長?ygimantasVai?iūnas說。
該戰略不僅得到了Seimas的大力支持,而且得到了其他利益相關者和社會本身的大力支持。“因此,它可以勇敢地稱為全國能源協議,”部長說。
更新的戰略包括到2030年該國的關鍵能源目標。以及直到本世紀中葉的能源發展準則。該戰略反映了立陶宛能源部門的愿景 - 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該國公民提供可靠,可再生和環保的能源。
立陶宛的能源安全將得到加強,以便將該國的能源系統和市場納入歐盟(EU)市場和系統。為了提供兩個重要項目的實施 - 電網改造通過波蘭系統(2025米)和立陶宛和波蘭(2021)之間的管路連接同步。
該戰略的另一個目標是減少該國對電力進口的依賴,也將有助于該國的能源安全。在這個方向上,將開發可靠和有競爭力的本地發電。據確定,2030年立陶宛的電力產量將達到70%。的最終用電量,到2050年,全部電力將在該國生產。
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不僅有利于能源安全,事實上,綠色能源將在立陶宛生產,也有利于實現歐盟和全球氣候變化的目標。
更新后的戰略預計到2030年 45%耗電量甚至達到90%。熱能將由可再生能源產生。2050年 立陶宛消耗的所有電力和熱量將來自可再生能源和其他非危險源。可再生能源將達到80%。立陶宛消耗的所有能源。
在新能源政策文件中,小能源和電力消費者積極參與能源生產的作用起著特殊的作用。選擇使用可再生資源自行發電的居民將創造有利條件并制定各種支持措施。計劃到2030年 該國至少應有50萬。生產消費者。
為了實現國家能源部門的競爭力,電力供應,配電和輸電服務市場將分開,為所有發電技術創造平等的競爭條件。工業,建筑和運輸部門的能源效率也將得到提高,并將優先考慮改造多住宅和公共建筑,并推廣能源強度和能源效率低的行業。
該戰略預測,未來五年立陶宛應該從進口能源技術的國家轉變為發展中國家和出口國。為此,促進能源技術的試驗和產業化發展,開發可再生能源技術中心,積累液化天然氣能力的潛力將得到進一步發展。
“這是一個象征性的說明,采用新戰略與多年歐盟能源和氣候目標談判的結束一致。立陶宛和整個歐盟同時就長期能源目標達成一致。我希望他們不會象征性地實施,而是實際上與歐盟一起實施,“能源部長說。
6月21日 歐洲議會和歐洲委員會就所謂的清潔能源一攬子計劃達成了一項協議,即到2030年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目標。
同意不具約束力的32.5%。所有歐盟國家的節能目標都可能在2023年進行修訂。到2030年 歐盟國家將不得不達到32%可再生能源在總能量平衡中的份額。
它還規定了到2018年的義務 到今年年底,所有歐盟國家將不得不提交國家能源和氣候變化減緩計劃,其中將包括實現清潔能源目標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