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剛剛邁出了另一步,成為美國第二個設立公用事業的公司,公用事業必須采取措施,從可再生能源和其他不排放二氧化碳的能源中獲取100%的電力。
在10-5的投票中,加利福尼亞時間今天早上大會公用事業和能源委員會批準了SB100,該法案將制定100%到2045年的清潔能源政策。該法案現在提交全體大會進行表決,如果獲得批準,將由總督杰里·布朗(D)負責,預計他將簽署該議案。
SB100由前參議院主席臨時凱文德萊昂(D)于2017年1月推出,并且有著漫長而艱辛的道路。該法案最初于2017年5月通過了參議院,但卻被大會委員會所困,而且還需要10個月的時間才能將法案提交給今天的法案。
倡導者全力以赴通過公用事業和能源委員會通過該法案,包括今天提供38,000條支持該法案的信息。SB100由Vote Solar,Environment California和許多氣候組織以及美國肺臟協會提供支持。
如果大會通過,加利福尼亞將成為繼夏威夷之后設定100%任務的第二個州,夏威夷也有2045年的時間表來實現這一目標。下一個最雄心勃勃的政策是在佛蒙特州,到2032年已經確定了75%。
然而,與夏威夷和佛蒙特州的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不同,SB100不僅限于可再生能源。該法案明確規定公用事業必須從可再生能源和“零碳資源”中獲取100%的電力,其中包括核電。
然而,由于目前商業化的核技術比風能和太陽能昂貴得多 - 而且在加利福尼亞不受歡迎 - 因此新核電站不太可能在這一政策下建成。
SB100確實增加了加利福尼亞州的實施時間表,要求該州的公用事業公司在2030年之前從可再生能源中采購60%的電力,而不是目前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