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內各光伏項目投資商陸續收到廣東電網公司通知,暫停墊支公司所屬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短信全文如下:
【廣東電網】?各單位: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等文件規定,可再生能源項目上網電價在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部分,由當地省級電網結算,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鑒于公司暫未收到國家撥付的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為進一步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等政策,履行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的轉付責任,經研究決定,對于我公司所屬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光伏發電),自通知日起,在我公司未收到國家下撥的補貼資金前,每月按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支付電費,暫停墊支補貼資金,待收到財政下撥的補貼資金后再做轉付。
從上文內容看,不論是531前還是531后項目都拿不到供電局墊支的補貼資金了。此事在各群上發酵,引起大家恐慌。為此,廣東省太陽能協會也做了了解。
廣東供電局此前除分布式非自然人自發自用項目外,一直對分布式自然人項目及全額上網光伏電站也進行墊付,雖然省內電站規模不大(不超過4GW),國家補貼拖欠卻也對電網公司墊付造成很大影響,停止墊付也是情理之中。相比而言,國網大部分地區全額上網光伏電站也是不做墊付的。6月2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的《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中的要求“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文字提到的也是不得停止地方補貼墊付,未提及不得停止國家補貼墊付。因此廣東供電局停止墊付國家補貼與該文件不沖突。
而對于自然人分布式項目,此次是否會也函蓋在停止墊付范圍內?2015年南方電網發布《南方電網公司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費結算、轉付財政補助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南方電網財[2015]60號指出:“個人類項目,在國家有關部門尚未公告該項目納入補貼目錄之前,項目并網發電后,各單位可按照合同簽訂的結算周期,按發電量和每千瓦時0.359(補貼標準0.42元的不含稅價)的標準計算并墊付補貼資金。待財政部公布可再生能源補貼個人類項目目錄后,各單位按照補貼目錄開展財政補貼資金申報和轉付工作,并對墊付資金進行清算。”按照南方電網的要求,自然人應該還是由各地供電局墊付補貼。經過與省內多家企業溝通核實,這個月還是正常拿到了補貼。
行業同仁應理性看待廣東供電局本次通知。針對戶用項目,如有531前并網拿不到補貼的,歡迎向我們反饋。廣東省太陽能協會也會一如既往做好行業服務工作,積極與政府及電網公司做好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