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納瓦茲政府(PML-N)為煤炭,液化天然氣和太陽能發電廠提供便利,以應對該國的能源短缺,已被發現忽視了大約7個水電小型電力項目,價值294過去五年中印度河沿岸的MWs。
根據現有文件,前總理納瓦茲謝里夫宣布了該國北部七座水電站的試點項目,估計發電量超過150兆瓦。但是,盡管CDWP和ECNEC等各種論壇批準了相同的項目,但無法在同一項目上開展工作。
試點項目包括58億盧比的哈坡水電項目34.5兆瓦,71.1億盧比的沙哈騰水電項目26兆瓦,13億盧比的塔克拉斯水電項目,價值4兆瓦,超過80億盧比的Ghuwari水電項目30 MW,62億盧比,20兆瓦的Hanzil水電項目,100兆瓦的KIU電力項目和80兆瓦的Phandar電力項目。KIU和Phandar電力項目的最后兩個項目價值180兆瓦,已被列入中國巴基斯坦經濟走廊(CPEC),但同樣的工作也沒有開始。官方文件顯示這些項目的狀態為“正在接受雙方(巴基斯坦和中國)專家的審查。
許多上述項目甚至在8到10年前都得到了主管機構的批準。有趣的是,大約30兆瓦的Shagarthang和Thak Chilas這兩個項目甚至是外資項目,他們也經歷了招標過程。然而,官員們表示,外國銀行亞洲開發銀行(ADB)因為印度反對的原因而資助這些項目。后來,這兩個項目被納入公共部門發展計劃(PSDP),推遲了多年的工作。據官方消息稱,政府已經為這兩個項目花費了數百萬盧比用于征地。
另一個水電項目,即34.5兆瓦的Harpo也遇到了同樣的命運,當一位外國投資者在完成所有正當招標程序后,由于某些技術原因而退縮。與該項目有關的官員稱,缺乏國家電網和關稅制度是投資者在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面臨的主要問題。該項目計劃在Skardu附近的Rondu進行。
“考慮到這些項目所面臨的技術問題,聯邦政府決定在PSDP和公私合作伙伴關系體系下開展這些項目的工作。然而,由于規劃和發展部的疏忽以及中心政黨缺乏利益,這些項目僅限于政府的檔案,“該部的消息人士說。
據他們介紹,還有一些其他水電小型電力項目在不同階段面臨同樣的命運,包括Ghizer,40兆瓦,05兆瓦水電項目Hassanabad Hunza,以及其他一些位于梧桐河附近不同山谷的項目。由于這些項目已得到中央發展工作組(CDWP)和國家經濟委員會(ECNEC)執行委員會的批準,規劃和發展部已在這些項目的開發中納入了適當的分配,但沒有任何相當大的發布。資金。
據消息人士透露,這些項目沒有進展的主要原因是與國家電網沒有聯系。該地區的北部(GB)與國家電網沒有聯系,因此,聯邦政府不是能源結構補貼的受益者,國家電網尚未擴展到該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