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計劃》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區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他火電企業(含自備電廠)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2020年,全區所有具備改造條件的火電機組(含自備電廠)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0年,扣除熱電聯產用煤,全區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19億噸以內。嚴格控制耗煤行業煤炭新增量,各地級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1萬噸及以上項目(除熱電聯產外)一律實行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
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到2020年,力爭全區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左右,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提高到20%。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到2020年,全區風電裝機規模達到1100萬千瓦以上,爭取光伏發電規模達到1000 萬千瓦以上。鼓勵發展生物質發電,推進垃圾發電、生物質直燃發電、生物質沼氣發電等多種形式的綜合應用,到2020 年,力爭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20 萬千瓦。
抓好天然氣供儲銷體系建設,力爭2018年我區管道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達到28億立方米;到2020年達到30億立方米,占全區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左右。
加快農村“煤改電”電網升級改造,電網企業要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鼓勵推進蓄熱式等電供暖。地方政府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建設應給予支持,統籌協調“煤改電”“煤改氣”建設用地。
強化燃煤電廠治理。嚴格控制新建燃煤自備電廠,除國家有特殊政策規定且納入國家電力建設規劃的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加大燃煤自備電廠改造和淘汰力度,全面開展全區小火電機組排查工作,建立清單和臺賬。2018年年底前,淘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相關產業政策規定的淘汰類機組及能耗、環保、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
本行動計劃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