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PT Geo Dipa Energi向一家公司提供供應10兆瓦小型地熱發電廠的資金,該發電廠將在印度尼西亞的Dieng Plateau地熱工作區進行資格預審。國有地熱公司PT Geo Dipa Energi發布了一份關于為Dieng建造的小型地熱發電廠供應資格預審的公告(修訂版)。在以額外運營單位形式進行業務開發的背景下,PT Geo Dipa Energi(Persero)計劃在Dieng Plateau地熱工作區建設一座容量為1x10MW的小型地熱發電廠,以下簡稱作為“Dieng PLTP Project 1x10MW”。
Dieng 1x10MW PLTP項目的采購將使用招標與資格預審方法進行。根據該計劃,PT Geo Dipa Energi(Persero)邀請符合資格要求的商業實體參與項目的采購。
可以注冊的商業實體是:
印度尼西亞法律規定的合法商業實體,以印尼法律或外國公司(PA)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PT)的形式,合法地滿足在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或合資企業管轄范圍內運營的要求 (合資)或 聯合行動 (JO)等。
擁有在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管轄范圍內開展業務和經營的合法性文件。
擁有合法性文件,在地熱領域的建筑和商業服務領域開展業務。
擁有足夠的財務技能并擁有 D&B等級證書 ,最低等級為5A3。
具有最低容量為1x10MW的其他地熱或熱電項目的建設經驗,或作為集團或集團成員或合資企業(JV)或其他熱電聯產(JO)建設的一部分負責人或其他部門的建設最低容量為1x10MW的熱電項目,在過去15年中至少有2個項目。
收到Turbine Generator Manufacturer的支持信。發電機渦輪機制造商至少為最小容量為1×10 MW的地熱發電廠生產渦輪發電機,在15(十五)年內在制造商本國以外的至少2(2)個地點安裝2(2)臺地熱渦輪發電機持續。生產和安裝的地熱發電機渦輪機必須在該預認證階段運行至少三(3)年。
有經驗的專家。
商業實體未破產或宣布破產,或其業務活動未被暫停,或受法院監督或董事會/業務主管負責人,其名稱列在企業契約中或更改未進行刑事制裁。
愿意遵守PT Geo Dipa Energi(Persero)董事會法令以及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其他規定,遵守和遵守采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