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發布了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公示,包括風電、光伏、微電網、生物質等15個項目,詳情如下:
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公示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項目建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18〕54號)要求,在征求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電網接入意見和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專家評審意見的基礎上,張家口市發改委研究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1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期間,如有異議,可如實向河北省能源局反映。
聯系電話:0311—88600512
附件: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示范項目實施方案.docx
備注:1.部分項目所安排的風電及儲能、生物質、天然氣和光熱等建設規模是示范項目的組成部分,應同時建設、并網運行。
2.張北縣“互聯網+智慧能源”示范項目為國家能源局先期批復的示范項目,并承擔一定的扶貧任務;張北縣100MW光伏發電項目(扶貧)為光伏扶貧示范項目;涿鹿縣可脫網運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黃帝城示范小鎮項目為中科院與張家口市合作的A類先導專項,且規模較小,以上三個項目光伏上網電價按并網時當地光伏標桿上網電價執行。其余光伏項目按承諾電價執行;若屆時承諾的上網電價高于并網電價標準,按照最新電價政策執行。
3.列入備選計劃的規模可同并網計劃一并進行備案,后視張家口示范區項目整體建設情況和電網接入條件相應調整替補或安排到2020年后并網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