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取得了跨越式的發展。
水電是可再生能源的主力,目前我國水電裝機已超過3.4億千瓦,占電力總裝機的19.2%,仍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
風電、光伏發展最快,已經建立了完整的產業體系。同時,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迅速降低,競爭力明顯提升。從1980年到2013年,風電的成本降低了90%,預計到2020年,可以做到與煤電價格相當。除海上風電和光熱發電成本仍然偏高外,水電、陸地風電、光伏發電的成本,均已進入化石燃料電站的成本區間。
地熱能及生物質能也有了顯著的發展。
未來,為使我國可再生能源高質量、高比例發展,還需要解決如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大電網要向智能化、高效化方向發展,進而逐漸實現可再生能源友好型,即提高有間歇性的風電、太陽能發電的并網率。
具體來說,就是到2020年,將棄風、棄光、棄水的比例降至5%以下。此外,應在高速雙向通信技術的基礎上,利用先進的傳感和測量技術、控制方法及決策支持系統,實現電網的智能化。
二要做好國內的區域互聯,強化清潔能源開發消納。
其中,發展微能源網是一個重要的發展方向。微能源網是能源互聯網最核心的子單位,是綜合型的能源局域網,它以能源優化利用為導向,與能源互聯網有機連接,是智能化區域能源生產、使用、存儲、調度和控制的系統;它可以通過能源存儲和優化配置,實現本地能源生產與用能負荷基本平衡,實現風能、太陽能、天然氣等各種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補,按需與公共電網靈活互動。
三是發展分布式能源。
近年來,我國的分布式光伏、風電、天然氣等都有很好的發展勢頭,尤其在中、東部地區,分布式能源的比重逐年上升。分布式能源有利于實現能源效率最優化,需因地制宜發展。但分布式能源也呼喚相關支持性政策的出臺,如我國工商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的理論安裝容量不小于300吉瓦,但由于缺乏相關的標準,目前滿足要求的屋頂不到30%,如果完善相關政策體系,未來發展潛力巨大。
四是沿海各省應切實發展海上風電、分布式光伏、核電、部分水電、生物質能和地熱,顯著減少對外來煤電的依賴,提高中、東部能源自給能力,這才是中東部地區能源轉型的出路。
此外,大力發展儲能,改進電力系統調峰方式、用好低谷清潔電力等創新發展,也將在我國的能源變革中作出重大貢獻。領跑的企業在發展方向上需注重技術進步和運行維護服務。在制度建設上,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制度、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機制等政策工具,也將為可再生能源全額保證性收購、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作者系中國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長、國家能源咨詢專家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