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甘肅省將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全面清理退出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內的煤礦,全年關閉退出煤礦22處、產能471萬噸,提前完成國家確定退出產能1000萬噸的目標。
同時,統籌做好去產能與保供應工作,有序釋放煤炭先進產能。嚴控煤電新增產能,依法依規淘汰關閉不符合要求的煤電機組。繼續清理涉企收費,實行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動態調整,加大電價降成本工作力度。
《甘肅省“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提出,從2016年開始,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建設的項目要按照減量置換原則辦理核準手續;用3-5年時間,淘汰退出落后產能1000萬噸左右。
截止2017年6月底,甘肅省共有生產煤礦44家,合計產能5014萬噸/年。2017年甘肅省關閉退出煤礦10處,退出產能24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