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將加快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以鋼鐵、焦化等行業為重點,建立治理工程項目清單,全面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2家焦化企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全市工業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較2017年下降30%以上。同時,實施燃煤電廠深度治理,對燃煤電廠和燃煤機組實行排放績效管理,淘汰關停環保、能耗或安全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
開展工業窯爐專項治理,加快淘汰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燃煤烘干爐(窯)。全面構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控體系,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
此外,強化鋼鐵、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排查工作,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以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進行深度治理。
在煤炭方面,要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潔能源替代攻堅戰。
加強散煤市場管控,嚴格散煤生產、加工、運儲、銷售,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
加強燃煤鍋爐治理,10月底前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茶爐大灶以及經營性小煤爐。
積極推進清潔取暖、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清潔能源替代散煤14.7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