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幕式上,以山西五大煤企、內蒙古伊泰集團、川煤集團等為代表的11家大型煤炭集團與華能集團、大唐集團、華電集團、中國石化、華潤電力等19家用戶企業簽訂了煤炭中長期合同,合同總量為3.1億噸。
就在交易會前夕,第二大煤炭企業中煤集團與浙能集團、粵電集團、江蘇國信集團、利港電力、鄂州發電、深圳能源和綠地能源等7家發電企業簽署了為期5年的中長期合作協議。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要求,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應在12月上旬前完成2019年合同匯總工作,鐵路部門應在12月中旬前完成對跨省區煤炭運力的配置。煤炭產運需企業合同一經簽訂,必須嚴格履行,全年中長期合同履約率應不低于90%。
合同價格機制進一步完善
“陜西要求在12月13日前匯總錄入完2019年的中長期合同,最近正在加快簽訂購銷合同。”陜煤化集團運銷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相比去年,公司簽訂的兩年以上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明顯提升,合同的價格、數量、煤炭熱值硫份等質量以及違約責任等更為細化。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做好2019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有關工作的通知》,大型煤炭企業簽訂的合同在2019年價格仍然按照去年確定的“基準價+浮動價”執行,其中下水煤合同基準價仍然為535元/噸,和2018年、2017年的價格不變;而鐵路直達煤合同的基準價由兩類價格分別加權50%確定,一是下水煤基準價除運雜費后的坑口平均價格,二是供需雙方2018年月度平均成交價格綜合確定。
在浮動價格上,由煤炭供需企業結合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CCTD秦皇島港煤炭價格指數、中國沿海電煤采購價格指數綜合確定。
據了解,中煤集團今年向大客戶確定了“3+2”的煤炭供應合同,即將煤炭價格分為2個定價周期,第一定價周期為2019--2021年,其中下水長協基價按照535元/噸為基準,按月調整。第二定價周期為2021年和2022年,簽約雙方將根據市場走勢協商確定價格,如無重大政策調整順延第一定價周期的定價機制。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稱,國家能源集團、中煤集團、陜煤化等大型煤炭企業與主要電力用戶相繼開展了3-5年的中長期合同洽談工作,目前電煤簽約總額已經超過了11億噸。
2018年,受南方水電出力不足、全社會用電量回升影響,南方六大電廠日耗一度接近80萬噸,而4月以來進口煤限制政策進一步推升煤價,全國煤價一個月漲幅近20%。國家發改委稱,在市場煤價出現波動的形勢下,中長期合同對穩定供需關系和煤炭價格發揮了重要的“壓艙石”作用。
根據最新一期的數據,CCTD秦皇島港5500大卡煤炭價格綜合指數為580元/噸,大致計算,中煤等大型企業簽署的長協合同首月的價格約為542.5元/噸。
在2019年度煤炭交易會召開之前,國家發改委的通知中,也提出了進一步完善合同價格機制,除了明確以前提出的“基準價+浮動價”之外,新增季度、月度長協以及外購煤長協定價機制,要求各種中長期合同形式,包括季度長協、月度長協以及外購煤長協等均應按照明確的年度長協價格機制執行,價格原則上應穩定在《關于印發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備忘錄的通知》規定的綠色區間以內。對外購煤長協確因采購成本較高的,價格應不超過黃色區間上限。
其中,綠色區域為價格上下波動6%以內,即500元--570元/噸,黃色區域為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6%--12%之間,即上限為600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