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生態環境部等十一個部門聯合發布了《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計劃》指出,2019年7月1日起,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 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其中,重點區域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 原相關省(市)以及內蒙古自治區中西部等區域,包括:北京市、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 江省、安徽省、陜西省,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
《計劃》還指出,要加大在用車監督執法力度。對于一年內超標排放車輛占其總車輛數10%以上的運輸企業,交通運輸和生態環境部門將其列入黑名單或重點監管對象。
《計劃》強調,加快老舊車輛淘汰和深度治理。2020 年年底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汾渭平原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 100 萬輛以上。
《計劃》進一步強調,要推動發展綠色貨運。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 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鼓勵發展江海聯運、江海直達、滾裝運輸、馱背運輸、甩掛運輸等運輸組織方式。重點區域加快推進液化天然氣(LNG)罐式集裝箱多式聯運及堆場建設。推行貨運車型標準 化,推廣集裝箱貨運方式。
政策原文:
http://statics.nengyuanjie.net/2019/0107/2019010711483818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