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蘇新能源公司年產40億標準立方米煤制天然氣示范項目于2016年10月21日獲得國家發改委核準,是“十三五”以來國家核準批復的首個煤制氣項目,對中國煤制氣產業發展、江蘇省產業援疆、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該項目核準后,由于煤炭資源沒有配置到位、煤制天然氣外送管道尚未落實等各方面因素影響,該項目未能開工建設。
據了解,蘇新能源煤制氣項目位于新疆塔城,首期年產4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配套建設2000萬噸/年煤礦項目,估算總投資410億元。遠期規劃還計劃建設總規模年產26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和1億噸配套煤礦項目,總投資1800億元。
2016年10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蘇新能源和豐有限公司年產40億標準立方米煤制天然氣示范項目核準的批復》(發改能源〔2016〕2280號),同意建設該項目。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核準批復中指出,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推動中國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升煤炭深加工關鍵技術裝備自主化水平,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同意建設蘇新能源和豐有限公司年產40億標準立方米煤制天然氣示范項目。項目主要承擔自主甲烷化催化劑和工藝技術的工業化應用示范任務。項目選擇固定床加壓氣化及粉煤加壓氣化生產粗煤氣、粗煤氣經部分耐硫變換、低溫甲醇洗凈化制得合成氣,合成氣經甲烷化合成天然氣(S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