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4日了解到,近日寧夏制定了《全區燃煤自備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計劃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計劃到2020年底前,對9家企業燃煤自備電廠25個火電機組進行超低排放改造,提高全區燃煤自備火電機組超低排放能力和水平,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據了解,納入此次改造計劃的包括寧夏天瑞熱能制供有限公司、中冶美利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自備熱電站、寧夏泰益欣生物制藥有限公司、寧夏紫荊花紙業有限公司、寧夏天元發電有限公司、寧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日盛高新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寧夏金昱元能源化學公司熱電系統、寧夏金昱元廣拓能源有限公司背壓機組等9家企業共25個燃煤火電機組。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寧夏所有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自備火電機組,通過改造升級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全部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即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長期停產的企業在恢復生產前必須對自備燃煤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點區域不具備改造條件的高污染燃煤自備電廠逐步關停;新建燃煤自備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要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各地市和寧東管委會要結合本地區環境質量改善要求,積極推動安排65蒸噸每小時以上燃煤鍋爐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方案》要求,改造項目完成后,燃煤自備火電企業還應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對技術性能、環境效果、設備穩定性等進行綜合評估,并出具評估結論。對監測報告和綜合評估結果顯示達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發電企業按照有關要求向社會公告驗收結果。完成驗收后,燃煤自備火電企業要向地市和寧夏生態環境部門提交相關備案資料。
《方案》明確,為激勵企業加大超低排放改造力度,對污染物排放濃度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落實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政策。同時鼓勵金融機構給予優惠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燃煤自備火電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寧夏根據資金安排給予適當獎勵,各地要將超低排放改造機組納入減排項目當中,根據減排量給予相應獎勵,并結合本地情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