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意見稿,廣東版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擬對陶瓷工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進一步收嚴——廣東版標準在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限值分別調整為20mg/m3、30mg/m3、100mg/m3;而在2014年國標版中,三種排放物的標準限值分別為30mg/m3、50mg/m3、180 mg/m3。
“對企業而言,環保標準收嚴相當于‘卡脖子’,對企業生存往往是致命的。”佛山某中小陶瓷企業負責人在對環保設施投資測算后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每改進一條大氣污染治理陶瓷生產線的費用就高達600萬元,每年還要承擔近400萬元的運行維護費用。
而作為前述標準的主要制定者、廣東陶瓷協會會長陳環卻認為,標準收嚴非但不是“卡脖子”,反而能幫助延長“生命線”。在市場優勝劣汰規律下,劣勢企業終因成本增加而被淘汰,優質企業則因競爭加劇實現了創新突圍。
無論如何,陶瓷行業在平衡經濟利益與環保利益的博弈中,仍然在不斷探索自身的生存道路。
廣東省范圍內的鋼鐵、水泥、石化、玻璃等行業都已納入碳排放交易,如果將陶瓷企業納入則可以充分利用市場化手段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