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了之”不可取
記者:隨著去產能的推進,大量資源枯竭及落后產能礦井和露天礦坑將被關閉,直接關閉存在哪些問題?
袁亮:從國家地礦資源開發利用角度來看,如果將這些礦井直接關閉,不僅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和國有資產的巨大損失,還有可能誘發后續的安全、環境及社會等問題。
記者:“一關了之”為何會造成資源浪費?
袁亮:目前已關閉礦井中仍賦存煤炭資源量約420億噸,非常規天然氣近5000億立方米,而且,地下空間、礦井水、地熱與旅游開發等資源也非常豐富。根據中國工程院重點咨詢項目“我國煤炭資源高效回收及節能戰略研究”預測,到2030年,我國去產能礦井數量將達到1.5萬處,如果以單個煤礦地下空間60萬立方米計算,地下空間約為90億立方米。
記者:如果能將這些能源資源充分利用,有哪些意義?
袁亮:如何開發利用好廢棄礦井資源,一直是世界性難題。充分利用廢棄礦井中的能源資源,不僅能減少資源浪費,提高去產能礦井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同時,可為廢棄礦井企業提供一條轉型脫困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路徑,進而推動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發展。此外,對提高我國煤礦安全水平、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也具有促進作用。
因此,聚焦廢棄礦井能源利用問題,開展地下空間資源利用十分必要,具有重要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為進一步加強廢棄礦井資源開發利用力度,應將其納入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統籌部署、科學規劃,積極面對挑戰,把握機遇,推動我國能源經濟安全綠色可持續發展。
進行智能精準開發利用
記者:廢棄礦井利用有哪些模式?
袁亮:根據廢棄礦井的具體情況有不同的利用方式。目前,中國工程院提出的有:建設分布式抽水蓄能電站、開發地下空間工業旅游資源、建設地下油氣儲存庫、開發利用資源枯竭深大露天礦空間資源、開發可再生能源利用、進行生態修復與接續產業培育、建設地下空間國家級科研平臺、進行國防科工研究等方面。
記者:您認為廢棄礦井能源資源開發利用的關鍵是什么?
袁亮:我國對廢棄礦井能源資源開發利用的研究起步較晚,基礎理論研究薄弱,關鍵技術不成熟,還存在煤礦地質條件復雜、階段性關閉數量大等特殊情況,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將廢棄礦井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創新發展為高科技的新產業,以先進的工程科技支撐煤礦安全和職業健康。我認為最關鍵的就是要創新開采模式,對廢棄礦井能源資源進行安全智能精準開發利用。
記者:實現廢棄礦井能源資源的智能精準開采,需要解決哪些問題?
袁亮:廢棄礦井能源資源智能精準開發利用涉及多學科交叉協作、內容紛繁復雜,需要解決不少科學問題。如地下煤炭氣化高效轉化與開發利用耦合機制、基于安全智能精準控制的地下空間儲物環境保障機理、基于多場耦合的礦井水及非常規能源智能精準開發模式、構建廢棄礦井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微電網輸能模式、構建基于生態修復與環境支持的廢棄礦井旅游開發模式等。
受惠于民需政策支持
記者:開發利用廢棄礦井能源資源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袁亮:摸底、可行性論證、受惠于民一個都不能少。
一方面,要調查清楚可利用資源到底有多少,制定廢棄礦井開發利用標準體系與政策。應該對礦井地下空間資源及露天礦空間資源的分布、數量等基本信息進行系統調研,并對礦山環境潛在問題、環境修復治理、地下空間與礦井水利用等進行調查,提出可利用空間資源的詳細數據。
另一方面,一定要開展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可行性研究,提出適合我國發展實情的、切實可行的發展戰略與利用規劃方案。
此外,在構建廢棄礦井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新型結構的同時,還應注意激發當地政府及民眾參與廢棄礦井能源資源開發利用,讓“生于斯、長于斯”的當地居民成為最終受益主體。
記者:廢棄礦井能源資源開發利用需要哪些相關政策支持?
袁亮:廢棄礦井建設以能源資源開發利用為基礎的系統項目,一般兼有土地治理等內容,成本必然進一步增加,建議出臺廢棄礦井伴生資源系統專項扶持政策。
同時,在相關土地政策法規范圍內,建議簡化處理流程并提高處理優先級,放寬限制條件,在廢棄礦井能源資源系統用地政策方面給予支持。
此外,針對這些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的申報、審批、實施、監督全過程,應建立完善的政府監管體系,并出臺支持政策和管理辦法,簡化審批程序,在核準指標配置和備案手續政策上對去產能礦井開發利用項目傾斜。開展相關產業財政補貼、減免稅、專項基金等多種扶持政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