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煤礦安全工作是河南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四點要求:
一是采取過硬措施緊盯煤礦復工復產工作。全國“兩會”之后是小煤礦集中復工復產期,也是煤礦安全高風險時段,必須高度關注、嚴格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堅持程序從嚴、標準從嚴、監管從嚴,確保不發生煤礦生產安全事故。
二是強力推進煤礦安全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抓緊完善印發煤礦安全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運用信息化手段推動煤礦企業貫徹落實,樹立標桿企業,積極推動煤礦企業加強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對不落實和工作不認真、不到位的,將重大隱患當事故對待,嚴肅追究問責。
三是扎實推進煤礦“一優三減”和“四化”建設。虛心向兄弟省份學習先進經驗,制定“一優三減”和“四化”建設三年規劃總體方案。省屬煤炭企業要率先垂范、帶頭推進,力爭2020年底達到標準;地方煤礦2021年底實現達標;不能按要求完成建設任務的煤礦不得組織生產。
四是持續推進企業深化煤礦瓦斯治理。認真梳理總結《河南省強化煤礦安全生產暫行規定》、《河南省煤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十項措施》、《河南省煤礦瓦斯防治補充規定》和河南省煤礦瓦斯治理“32條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河南省煤礦瓦斯治理綜合性規定,明確瓦斯治理政策、標準、措施及處理意見,做到剛規定、硬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