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對2019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提出四項總體要求。一是積極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在組織電網企業論證并落實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基礎上,優先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再開展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的競爭配置工作。二是嚴格規范補貼項目競爭配置。根據規劃和電力消納能力,按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確定需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應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三是全面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省級電網企業對新增建設規模的消納條件進行測算論證,做好電力送出工程建設銜接,落實消納方案,優先保障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四是優化建設投資營商環境。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核實申請項目的建設投資營商環境符合降低非技術成本有關要求,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