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日舉行的2019世界環境日全球主場活動現場,生態環境部首次發布《中國空氣質量改善報告(2013-2018年)》。報告顯示,2013年以來,中國在經濟持續增長、能源消費量持續增加的情況下,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改善。2018年,全國GDP相比2013年增長39%,能源消費量和民用汽車保有量分別增長11%和83%,而多項大氣污染物濃度實現了大幅下降。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李海生介紹,從2013年至2018年的短短6年間,在保持經濟平穩發展發展的同時,中國環境空氣質量實現總體改善,京津冀、長三角等重點區域明顯好轉。2018年,全國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每立方米71微克,比2013年下降27%;首批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每立方米42微克,比2013年下降42%。《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各項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全面實現,公眾的藍天獲得感和幸福感明顯增強。
報告顯示,2013年,中國將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劃定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從國家層面開展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推進區域空氣質量逐年改善。到2018年,這3個重點區域的PM2.5平均濃度分別比2013年下降了48%、39%和32%。珠三角9個城市的PM2.5平均濃度從2015年起,連續4年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此外,2013年以來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下降28%和26%;2013年,全國酸雨區面積占國土面積的10.6%,2018年已降至5.5%,降幅近50%。
在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的同時,中國積極履行《巴黎協定》的減排責任,初步扭轉了碳排放快速增長的局面,對環境改善做出積極貢獻。2018年,中國單位GDP的二氧化碳(CO2)排放較2005年降低45.8%,超過2020年單位GDP的CO2排放降低40%~45%的目標,為實現中國2030年左右碳排放達峰并爭取盡早達峰奠定了堅實基礎。此外,中國積極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2013年以來,已淘汰含氫氯氟烴(HCFCs)生產7.1萬噸和消費4.5萬噸,超額完成第一階段淘汰目標。
李海生同時指出,當前,中國尚有6成以上的城市PM2.5年均濃度仍未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要求的35微克每立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10微克每立方米的準則值還有較大差距。一些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北方地區秋冬季重污染天氣仍舊多發頻發。
李海生表示,中國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已有充分認識和準備。將緊盯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時段,強化源頭防治、標本兼治、全民共治,加快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優化調整,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全力以赴打贏藍天保衛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