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興業太陽能發布公告稱,中國山東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批準水發集團的附屬公司,通過向興業太陽能投資增加股本的方式收購其控股權。同時,公司亦獲得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批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決定不再對水發集團建議認購公司股份進行進一步審查。
根據雙方于今年5月簽署的認購協議,興業太陽能向水發集團(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配售16.87億股認購股份,發行價為每股0.92港元。認購完成后,后者將持有興業太陽能66.92%股份,同時間接持有中國興業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50%以上控股權。
公司表示,該股權認購事項所獲資金,將用于補充興業太陽能的運營資金以及用于境內外的債務重組。
2018年10月,興業太陽能發行的1.6億美元優先票據出現違約,同時觸發2.6億美元優先票據和9.3億元可轉債的交叉違約。公告表示,由于內地信貸環境收緊,以及其發行的各種優先票據違約,使其在獲得新融資方面能力受到影響。受違約事件的影響,公司大部分太陽能EPC項目已經暫停,該板塊業務縮水18.8%,合人民幣4.86億元。
同時,補貼拖欠問題仍存。根據其業績報告,截至2018年底,應收電價補貼為1.95億元,上年同期為1.37億元。來自電力銷售的應收電價補貼主要為來自國家電網的應收款項,應收電價補貼是指根據現行政策將向國家電網收取的可再生能源地面項目政府補貼。
今年1月,興業太陽能宣布擬引入水發集團子公司水發能源,后者可能購買大股東Strong Eagle擁有的興業太陽能股份。Strong Eagle由興業太陽能主席兼執行董事劉紅維等人直接持有3.06億股股份,約占該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36.75%。
最新財報數據顯示,興業太陽能2018年業績營收同比下滑22%至44.16億元,虧損6.78億元,2017年同期為凈利為1.4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