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通知稱,2016年11月以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先后分四批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404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有效提高配電網運營效率,優化供電服務,降低配電成本。為加強對增量配電改革試點的統籌指導,2019年4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組成6個調研組,對12個省份的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情況開展實地指導和調研,試點項目工作進度明顯加快。
截至2019年8月31日,第一批試點的94個項目(不含12個申請取消的試點項目)中,92個項目已確定項目業主,25個項目已建成投產,29個項目已開工建設。截至8月底,總計24個項目申請取消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經評估認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同意上述試點項目取消試點資格。
增量配電業務的概念誕生于2015年啟動的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新電改拉開序幕。這份電改綱領性文件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按照有利于促進配電網建設發展和提高配電運營效率的要求,探索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的有效途徑。逐步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
增量配電網放開是本輪電改最大亮點之一。其盈利前景在于,以配網為基礎,開展售電業務,可實現配售一體化;或進一步實現多能互補、能源綜合利用,獲取更多商業利益;單獨的配電價格核定將成為必然,可通過收取配電價格回收投資。
對于增量配電業務試點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阻力,主管部門此前就曾總結公布過: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2018年10月下發的通報,在對各省(區、市)試點情況進行書面督導、并赴部分省(區、市)開展實地督查調研后發現:試點項目進展總體緩慢,一些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在改革關鍵問題、關鍵環節上認識不到位,與中央改革精神存在偏差,配售電業務向社會資本放開的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實;一些試點項目在供電區域劃分、接入系統等環節受到電網企業阻撓,遲遲難以落地。
有深度參與增量配電改革試點的業內人士對記者分析稱,24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取消試點資格背后有多方面原因。有不少省份規定,要開展試點,項目業主必須先與電網企業協商簽訂區域劃分協議,否則就不出具配電區域劃分意見,甘肅就是其中之一。
沒有區域劃分意見,項目業主也就無法申辦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搞增量配電試點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打破電網企業壟斷,但增量配網的規劃、施工、并網都離不開電網企業。在一些項目中,由于電網公司封鎖電力數據、信息,導致規劃編制、區域劃分、電網接入等工作都很難進行。“項目業主面臨的難度大,自然只能選擇放棄。”
除電網企業阻撓之外,上述人士稱,也有部分試點項目因經濟下行壓力選擇延緩投資,造成退出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