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南瑞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奚國富
光伏扶貧充分利用貧困地區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優勢,實現了綠色發展和扶貧開發的有機結合,具有顯著的產業帶動作用和社會示范效應,但光伏扶貧工作仍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電站建設標準不一。當前,電站的選址、設計、安裝及施工缺乏統一標準,導致設備運行性能不達標、技術參數偏低等問題突出。光伏組件、逆變器等關鍵設備品牌眾多、標準不一、兼容性不強,設備運行容易引發故障和損壞,不但影響電站壽命,也降低其發電效率。
二是運維管理水平不高。“重前期建設、輕后期運維”是普遍現象。光伏扶貧電站一般地處偏遠地區,每個村落的光伏電站體量小、位置散,運維成本高,企業運維積極性不高。
三是信貸模式降低扶貧成效。光伏扶貧項目一般由政府出資20%-30%作為啟動資金,剩余資金依靠企業墊資、融資或銀行貸款。即使采用低利率的扶貧信貸,光伏電站投資回收期亦需7-8年,貧困群眾實際收益甚微,扶貧效果大打折扣。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
一是強化標準規范,確保建設可靠工程。提高企業準入門檻,優先選擇技術實力雄厚、設備可靠性高、總包實力強的企業承擔項目實施工作。制定設備技術規范和標準,堅持質量第一,采用智能化和模塊化設計理念,加強技術融合和應用集成,提高系統設備的可靠性、安裝調試的靈活性和運維服務的便利性。加強政府監管,定期開展黑名單公布、失信懲戒等工作,全過程監督項目建設。
二是加強運維管護,提升發電收益水平。大力推廣國網光伏扶貧“互聯網+服務運維”成功模式,鼓勵接入分布式光伏云平臺,開展實時遠程運行監控,實現上網電量電費及設備運行狀況的在線查詢和監測,以專業化、智能化技術降低運維成本。規范運維標準,編制標準手冊指導運維開展。組織群眾開展運維技術培訓,增強管護和運維服務能力。
三是倡導捐建模式,確保貧困群眾收益。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六個力量”作用,引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采用捐贈建設模式,鼓勵社會捐贈資金。同時,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在電價補貼等政策方面給予更大支持,盡快將已投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納入新能源補貼目錄,使光伏扶貧項目真正成為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