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遼寧撫順鋁廠與華能伊敏電廠開展直接交易試行方案獲批,拉開了我國電力供需雙方直接交易的序幕。此后,電力直接交易如火如荼。為了滿足電力直接交易的需要,各地相繼建立了電力交易中心,截至目前,全國共建有35個電力交易中心,包括北京、廣州兩個區域電力交易中心和33個省(區、市)電力交易中心。
在電力交易中心,發電方和用電方直接達成供需合同,而電網主要負責輸配電力服務,這有效降低了實體企業的用電成本。如攀鋼集團鈦業公司每月用電大概8000萬千瓦時,參加市場化交易后從售電企業直接購電,每千瓦時電價降了0.13元,一年可降低用能成本上億元。數據顯示,2019年前11個月,全國各電力交易中心組織開展的各類交易電量合計為25270億千瓦時,占同期全社會用電量的30%多。
然而,由于大部分電力交易中心由管輸配電的電網公司絕對控制,如何保證電力直接交易的公平性,讓參加交易的雙方心中無底。為進一步打消市場顧慮,鞏固電力體制改革的成果,迫切需要對各地的電力交易中心在股權上實現多元化改革,讓更多企業參與其中。通過股權的多元化,實現電力交易中心更好地獨立運作,做到財務信息、運作流程、交易信息公開透明,從而確保改革紅利的進一步釋放。
除了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引入投資者之外,國家電網又在北京產權交易所陸續掛牌了天津、江蘇、湖南、山東、吉林、遼寧6個電力交易中心增資項目,擬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向社會資本轉讓部分股權以募集資金,實現股權多元化。
不過也要看到,電力交易有其特殊性,在直接交易量不斷增大的同時也要保障電網調度安全性,電網企業在其中地位仍不可替代,未來引入更多不同類型股東后,改革如何協調各方利益進而深入推進仍有待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