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國家層面不專門做水電、風電、光電的專項規劃。”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院長鄭聲安在1月7日召開的2020年中國水電發展論壇暨水力發電科學技術獎頒獎典禮上透露。
據悉,鄭聲安正在主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研究工作,他表示,“十四五”期間,能源行業分領域專項規劃共分六個,分別為煤炭、油氣、電力、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體制改革。
國家層面緣何不再規劃水風光專項規劃?沒有規劃的水電行業發展思路是什么?風電、光電的規劃研究方向在哪里?為解答上述問題,記者采訪了業內人士。
為何沒有水風光專項規劃?
“‘十四五’期間,不再專門規劃水電、風電、光電,主要是踐行國家層面‘放管服’改革。與此同時,國家能源局也不想‘大包大攬’,‘十四五’期間水電、風電、光電充分競爭,更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一位權威人士向記者坦言。
隨著2020年大中型水電站陸續投產,常規水電“十三五”建設目標基本可以完成。不過,國家規劃的水電新增開工、抽水蓄能開工目標均難以完成,“計劃趕不上變化”也是不做水電規劃的原因之一。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全國規劃新增開工水電規模6000萬千瓦,截至2019年底,常規水電已新增開工月3400萬千瓦,僅完成規劃目標的56%。“十三五”期間,抽蓄開工建設6000萬千瓦,截至2019年底,已開工規模3063萬千瓦,僅完成規劃目標的51%。
“隨著我國水電建設逐步轉向綜合條件更加復雜的西部,水電行業‘十四五’規劃不好做。如果必須出臺水電專項,再完不成目標豈不是更尷尬。”水電行業知名人士對記者表示,我國水電開發已進入尾聲,有無規劃均無關大局。
與水電難以完成規劃目標相反,風電、光電“十三五”期間發展迅猛,均超額完成規劃目標。“風電、光電規劃目標已不是‘十四五’的重點,其關鍵點在于由速度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一位不愿具名新能源專家對記者表示。
“十四五”水電怎么發展?
沒有規劃,“十四五”水電行業如何發展?其發展理念依然是“建設一座電站、帶動一方經濟、保護一片環境、造福一方百姓、共建一方和諧”。
按照目前環保、市場消納、開發經濟性等因素綜合研判,2035年前,主要流域可能開發的大型水電站共計52座,裝機規模約為1.1億千瓦,而西藏占約8000萬千瓦,其他地方約3000萬千瓦。
所以,“十四五”常規水電發展思路是以川、滇、藏等開發區域為重點,深入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穩步推動藏東南水電開發,加快調節性能好的控制性水庫電站建設。“我們已率先啟動西藏水電開發和規劃研究,‘十四五’將全力推動瀾滄江上游千萬千瓦級水風光互補基地建設,加快構建全流域大型清潔能源新格局。”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總經理鄧建玲透露。
據悉,“十四五”期間,我國將繼續推進金沙江葉巴灘、拉哇、烏東德、白鶴灘、雅礱江兩河口、大渡河雙江口等水電站的建設。
“剩余水電開發條件相對較差,敏感因素相對較多,環保論證工作難度大,進一步加劇了水電開發負擔。”鄭聲安直言,“十四五”期間,水電發展仍然面臨部分地區受電市場難以消納、或基地外送通道建設不及時、開發難度逐步加大、建設成本不斷加大等問題。“‘十四五’期間,要充分發揮水電站群的調節能力,多能互補聯合運行,促進區域風、光等新能源消納,推動達成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可再生能源規劃方向在哪兒?
“十四五”期間沒有水風光三個專項規劃,與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趨勢已然發生變化密切相關。未來五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將由增量補充進入增量主體階段。
“十三五”前三年,可再生能源增量在全國能源、電力消費增量中分別占40%、38%,可再生能源在能源轉型中尚處于增量補充階段。2025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17%左右,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將達到32%左右。“預計‘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將成為我國能源電力消費的增量主體。展望未來,可再生能源將逐步進入存量替代、總量主體階段。”鄭聲安表示。
鑒于“十四五”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依然面臨國家規劃與地方規劃、各行業間規劃未充分銜接、新能源間歇性特征突出、高效利用問題持續困擾產業發展等問題,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規劃研究重點圍繞上述難點展開。
“我國‘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研究方向,一是研判國際能源轉型趨勢,對標吸收國際可再生能源發展先進經驗;二是做好可再生能源與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協調,在滿足相關規劃、環保要求的前提下,梳理各類可再生能源資源可開發量。”鄭聲安介紹,“十四五”期間,將推動可再生能源從補貼推動轉向動力內生,實現可再生能源和電力系統的雙向友好性,推動多能互補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研究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和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發展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