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為導向,推廣應用安全可控、性能達標、綠色環保、經濟適用的塑料制品及相關替代產品,培育有利于規范回收和循環利用、減少塑料污染的新型業態和模式。
我國禁塑、限塑時間表已經明確,相關環保企業和塑料降解技術將迎來發展黃金期。
根據有關部門最新規定,到2020年底,我國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
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19日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環節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除上述時間節點外,《意見》還明確,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重點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意見》提出,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禁止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超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分步驟禁止生產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分步驟、分領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遞塑料包裝等。
同時,研發推廣綠色環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產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規范回收和循環利用、減少塑料污染的新業態新模式。加強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清運,規范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
新“限塑令”規定,生物可降解材料將替代一部分的塑料,如各類包裝袋、快遞餐盒、農用地膜等。生物可降解材料,被認為是解決塑料污染的一大利器。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19日對記者表示,在推廣替代產品使用、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方面,《意見》提出,以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為導向,推廣應用安全可控、性能達標、綠色環保、經濟適用的塑料制品及相關替代產品,培育有利于規范回收和循環利用、減少塑料污染的新型業態和模式。
在傳統塑料制品方面,要通過開展綠色設計,提升產品的回收和再利用性能;通過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企業生產對人體、環境無害的塑料制品;增加使用符合質量控制標準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
在新型替代材料方面,要加大可降解材料等技術研發和應用,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提升產品性能,降低應用成本;完善可降解塑料相關標準,保障降解產物安全可控,推動行業有序發展。
目前,為推進快遞包裝的綠色化、循環化,部分商超、電商、快遞企業積極探索,投入了一批可循環周轉箱、快遞盒等新型包裝器具。
以連鎖商超、農副產品批發、區域性物流倉儲、電商快遞等為重點,推動企業通過多種方式投放可循環、可折疊的物流配送器具,鼓勵開展商品和物流一體化包裝。支持相關企業等通過“信用質押、超期扣款、回投返款”等模式,提高可循環箱的使用率和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