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是油氣大省,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輸油氣管道總長度超過1.2萬公里,約占全國油氣管道總里程的十分之一,總里程位居全國第三位,管網密度位居全國第一。由于山東省人口眾多,村莊密集,城市化進程加快,管道外部環境日益復雜――經各級和企業排查,全省共有油氣管道高后果區1800余處,其中屬人員密集型的近1300處,加之城市、工礦、鄉鎮建設施工密集,第三方施工威脅管道安全等問題日益突出,山東管道保護面臨的形勢較為嚴峻。
2019年3月1日,《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正式施行,山東省成為全國為數不多的通過地方性立法保護石油天然氣管道的省份。去年以來,針對條例施行過程中存在的管道保護執法力度不足,審批、備案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山東省按照全省能源系統權責清單,梳理12項油氣管道保護權責,研究制定了油氣管道執法、審批、備案等三項配套制度。
其中,執法制度是重中之重。此次制定的《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行政執法制度》系統性地明確了實施的規范與標準,豐富了國家管道保護法、省管道保護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內容,讓政府公共管理服務“有章可循”、基層執法工作“有標可依”。
據了解,執法制度出臺前,面對管道沿線兩側5米范圍內的違法建筑物和構筑物,大多數管道保護主管部門采取的是協調手段,通過對違法人協調勸說、普法教育的方式來清理違法建(構)筑物,效果不甚理想。執法制度印發后,各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均可按照執法制度規定程序,對違法人下達執法文書,履行法定程序來清除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建(構)筑物,利用法律強制力來保護油氣管道外部安全,進而保障油氣供應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
而《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審批制度》與《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備案制度》的制定,進一步明確了全省各級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審批、備案等政務事項辦理程序和油氣管道企業相關業務辦理所需材料及流程,大大提高了行政服務事項辦理效率。
“此次山東省油氣管道執法、審批、備案等三項配套制度的出臺,達到了‘覆蓋無縫隙、過程無障礙、服務無差別’的良好效果,這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油氣管道保護方面的具體體現。”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度的落地關鍵還要靠各級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與油氣管道企業共同努力。我們將全面總結經驗,認真查找不足,持續補充完善,不斷提高山東油氣管道保護工作制度化水平,為全省實現高質量發展奠定油氣能源供應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