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湖北、天津等地先后公布2020年光伏平價項目競爭優選結果。試點項目落地在即,全面平價漸行漸近。2020年是光伏發電向全面平價上網過渡的最后時限,期間帶有“試點”性質的平價項目能否為未來光伏的定價機制提供可行經驗?“平價”后的光伏發電到底該執行怎樣的電價?在煤電告別“標桿電價”,走向“基準價+上下浮動”的背景下,光伏電價又該怎樣尋找合理的參考?在“十四五”大幕即將拉開之際,光伏定價機制又將迎來怎樣的變革呢?
“現在國內正式落地并網的平價項目太少了,所以具體實行還沒有太多實例參考,未來怎么樣現在就更沒有定論了”
“從去年各地開始嘗試做光伏項目至今,就目前已經公布的平價項目來看,電價基本都是按照當地的煤電標桿電價制定的。”談起2020年以后平價光伏的電價機制,國內某大型光伏制造及開發企業相關負責人王某直言,“現在國內正式落地并網的平價項目太少了,所以具體實行還沒有太多實例參考,未來怎么樣現在就更沒有定論了。”
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光伏電站平價上網項目名單,2019年年,全國共申報光伏平價項目1478萬千瓦。但據記者了解,截至目前,進入并網階段的項目并不多見。
去年1月,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平價光伏項目不需要國家補貼,執行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省級電網企業要按項目核準時當地的燃煤標桿上網電價與項目單位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于20年),不要求此類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同時,要嚴格落實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此外,《通知》也說明,對按照其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并開工建設的光伏平價項目,在其項目經營期內有關支持政策保持不變。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將及時研究總結各地區的試點經驗和發展狀況適時調整2020年后的平價上網政策。
長期以來,煤電脫硫標桿電價一直是光伏電價對標的重要參考。但去年9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將煤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基準價按各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通過協商或競價確定。同時規定,2020年暫不上浮調整。
“標的物”電價機制的重要變革讓2020年以后光伏的“平價”之路隨之面臨諸多不確定性。
“各種思路都有可能,所以企業也要轉變思路,預估各種可能的風險或者機遇”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對于全面平價后的定價機制,全國政協委員、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建議對平價光伏項目按照并網當年煤電脫硫標桿電價簽署20年購電協議。
“現在國家層面還沒有相對成型的政策考量,一種思路是競價模式可能繼續延續,但不一定是國家層面做了,也許會下沉到地方去招標。而且地方招標最終形成的固定價格很可能要求低于當地煤電基準價疊加下浮后的價格。”國內某參與平價光伏相關政策研究制定的專家強調,特別是一些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采取地方招標的模式是可行的。“地方招標的重要目的就是推動電價下行。另一方面,國家招標的模式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但目的不僅僅是降價,可能還要包括先進技術的推廣、相關政策的試點等,有點類似現在的‘領跑者’。”
上述專家同時指出,另一種可能的思路是“競爭而不競價”。“價格就靠電力市場的隨機波動來決定,當然這要依靠市場機制的完善做基礎。等到市場化越做越成熟,可能光伏電價在某一個時間段還會高出煤電基準價疊加上浮后的價格,是存在潛在收益提升機會的。這種情況就是在同樣的價格下去選企業,哪家項目做得好就用哪家。”“各種思路都有可能,所以企業也要轉變思路,預估各種可能的風險或者機遇。”
對于可能的定價機制,正泰新能源總裁陸川則認為,未來光伏電價應該脫離“脫硫煤”的概念,光伏電價應該取決于輸出的電能質量。“這就要求明確可再生能源接入電網時的電能標準,企業可以根據標準,核算技術成本,繼而推導出電價。這樣的定價機制才有助于企業在降成本方面發揮自己的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