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緊緊圍繞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家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相關政策,印發《關于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的通知》,明確將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實施范圍不變,即我區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工商業及其它電價的電力用戶。電網企業在計收這些電力用戶電費時,統一延續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包括已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對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的重要性,指導電網企業認真落實好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政策。同時,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強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監管,確保降電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增強企業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