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9日召開的例行發布會上說,為加快完善新的石油流通管理體制,商務部日前會同多部門起草了《關于促進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在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履行相關程序,將于近期出臺。
去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明確取消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將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下放到地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商務部于2019年12月份印發了《關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指導地方做好審批取消和下放的政策銜接,明確地市級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明確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取消后,企業從事經營活動仍須符合安全、環保、消防、質量、稅務、交通、氣象、計量等方面法律法規要求,并指出將適時廢止原油和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