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印發,要求到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600萬噸以內,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
按照《方案》,“十三五”期間,海南將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強水電資源管理,2020年水電裝機達到150萬千瓦(含60萬千瓦瓊中抽水蓄能)。創新光伏發電商業模式和設計方法,堅持集中和分布式并重,以分布式為主,“十三五”期間,新增太陽能發電100萬千瓦,其中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20萬千瓦。綜合統籌工業園區、戶籍人口、光伏扶貧、電網消納能力等因素,分解屋頂太陽能光伏發電鼓勵性指標到各市縣,重點推進公共機構太陽能屋頂發電。全面建設“互聯網+”智慧能源,在海口、三亞、瓊海等城市新建住宅區試點建設智能微網,提高新能源就地消化能力。試點開發利用海洋能、地熱能,示范建設綠色低碳海島獨立能源系統。至2020年,新增生物質能利用量30萬噸標準煤。
海南還將推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方案》顯示,該省將著力控制煤炭消費總量,2020年控制在975萬噸左右標準煤,占能源消費總量的38%。禁止新增煤電,加快電能和天然氣替代,加大天然氣資源開發利用。到2020年,天然氣消費量達到61.19億立方米,占能源消費總量的18%,清潔能源(含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消費比重達到35%左右,打造清潔能源示范省,建立綠色能源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