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四川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天然氣、釩、鈦等14種優勢礦產資源在全國查明資源儲量中排第一位,礦業經濟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傳統的發展和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礦業經濟的發展,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勢在必行。
9月25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印發了《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對四川礦產資源管理改革進行規范。
據了解,《通知》明確了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除自然資源部出讓登記的14種重要戰略礦產資源礦業權外,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煤炭、煤層氣、金、銀、銅、鐵等16種礦產出讓登記;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砂巖、天然石英砂等12種礦產出讓登記。
四川將優化礦業權管控模式,全省原則上不再新設置儲量規模和生產規模為小型的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業權。新出讓登記的石灰巖、玄武巖礦業權儲量規模和生產規模應達到中型以上,出讓公告及合同中明確保障重點交通、水利、扶貧搬遷工程建設的礦業權除外。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將全面指導四川省今后一段時期礦產資源改革工作,在儲量管理、礦業權出讓登記、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等方面都提出了具體意見,是四川礦產資源改革工作重要文件。
“《通知》出臺后,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將有效促進四川省礦產資源儲量管理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進一步高效有序,礦山開發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管理‘放管服’工作進一步提速,進一步提升我省礦產資源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說。(記者羅田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