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征求光伏發電相關政策文件意見的函》,向相關單位征求《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兩份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并要求于4月25日前反饋。這兩個可能引發“中國光伏管理大變革”的文件,隨即成為業界焦點。
嚴禁未批先建 戶用導向明確
記者注意到,根據《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國家將從“明確建設規模管理范圍、改進年度規模管理方式、嚴格年度規模實施條件”等三個方面完善光伏發電的建設規模管理——自2018年起,國家能源局不再下達各地區年度建設規模,由各地落實年度實施條件后,按照相關要求自行組織實施。
在加強市場監測監管方面,《意見》再出“重拳”,強調加強對本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運行情況的監測,要求建立監測預警制度,對于不按照國家政策和相關要求落實的,違規懲戒力度空前。例如,《意見》明確“自2018年起,各地嚴禁未批(備)先建和先建先得”。有分析師認為,此舉將促使以綠證交易等方式消化存量先建先得項目,減少國家補貼缺口。
近年來,我國光伏產業迅猛發展,累計裝機量和新增裝機量連續多年位列全球第一,由于地面電站的裝機規模一直受到嚴格的指標控制,規模既定、市場穩定,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將目光轉向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更是在2017年迎來爆發:全年新增裝機近20GW,同比增長3.7倍,發展遠超各方預期,帶來諸多問題。因此,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兩個征求意見稿的核心是控制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規模,以便更好規范分布式光伏發展,讓其更加自立。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尤為受到行業關注。根據意見稿,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將不納入國家光伏發電規模管理,由各省(區、市)實施規模管理,制定本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包括五年發展規劃、開發規模、年度建設規模、開發布局等。
《辦法》明確了何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主要包括自發自用或少量余電就近利用,且在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在用戶側分散式開發的小型光伏發電系統,主要包括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和小型分布式光伏電站兩類。
“征求意見稿重新定義了分布式光伏,限定單點并網、總裝機容量不能超過6兆瓦的小型光伏發電設施可以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但是上網電量不能超過50%,意味著自用比例必須過半;總裝機容量介于6兆瓦至2萬千瓦之間的小型光伏電站只能全部自發自用,而戶用光伏系統可以自由選擇三種運營模式。以上規定透露出國家明確支持戶用光伏發展,支持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模式。首次將戶用光伏裝機容量從以前的30千瓦擴大至不超過50千瓦,也表明國家支持個人投資戶用光伏。”某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并非“政策收緊”,而是“市場擴圍”
兩份征求意見稿是否代表著國家“政策收緊”?
“這兩個文件的出臺將對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帶來較大影響,但并不代表寒冬來臨,相反,根據征求意見稿,分布式光伏可以通過市場化交易獲得更廣闊穩定的發展。”浙江正泰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副總裁李崇衛認為,根據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鼓勵的隔墻售電、直接售電等模式,兩份文件將在交易端賦予分布式光伏新動能。
根據征求意見稿,國家將鼓勵各級地方政府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標準,優先支持低于國家補貼標準的小型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同時,鼓勵上網電量參與市場化交易或碳市場機制,通過市場方式提高光伏發電經濟性,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以各種方式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同時,兩份文件鼓勵探索智能微電網等先進技術來實現局部電網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高比例應用。“分布式光伏對電網有強依賴性,同時會對電網穩定性造成不良影響,投資者被動交易,電網被動接受。”北控清潔能源執行總裁、北控智慧能源董事長王野告訴記者,分布式光伏的波動性將沖擊電網系統可靠性,“盡管微電網的運行控制充滿挑戰,但它從單一‘光伏+儲能’,轉變為多種能源互補,可以提高電網運行的穩定性并增加經濟性。”
“如果新政策執行,考慮到補貼下調、市場化交易的大背景,有可能導致已備案的全額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在年底面臨新一輪搶裝潮。”河北能源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新能源院院長董曉青表示,根據征求意見稿,取消工商業分布式全額上網模式,將促使大量分布式光伏項目“重新算賬”,也有望驅動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繼續攀升。
多位業內人士亦告訴記者,光伏發電用電側平價上網已近在眼前,面對我國光伏裝機規模的高速增長、補貼缺口的持續增加、全民光伏的盛景,如何在光伏補貼持續退坡、技術帶動成本持續下降的態勢下,順利迎來“平價時代”,是行業共同面臨的必答題,兩份文件或在尋求一個對各方有利的平衡點,從長遠規范我國光伏行業的發展,保持穩定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