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球范圍內來看,總的趨勢是各國相繼制定可再生能源主導的能源變革戰略,將可再生能源作為能源轉型的主要方向,光伏和風電是能源轉型主力;世界常規水電進入中低速發展時代,重點在亞洲(中國以外)、拉丁美洲和非洲;抽水蓄能電站仍是世界各國提供電網輔助服務的優先選擇。國際水電協會預測2030年世界抽水蓄能電站總裝機將達到2.4億千瓦。與此同時,電力系統也在發生變革。為了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各國均在構建以可再生能源為中心的靈活電力系統。
對國內來講,總體來看,未來5年可再生能源有望成為能源消費增量主體;2035年,可再生能源基本滿足能源消費增量;2050年,可再生能源成為能源消費總量主體。同時在多種可再生能源中,水電的傳統功能定位正在發生變化,水電的功能定位將由電量供應為主逐漸變為清潔電量和容量雙支撐。
在光伏方面,未來將成為我國多數地區上網電價最低、規模最大的電源。預計2035年,光伏累計裝機有望超過煤電,成為我國裝機最大的電源。發展模式上,光伏將與建筑、農業、交通、鄉村、生態環境等產業進一步融合。
在生物質方面,農林生物質發電放緩。兼具環保和發電屬性的垃圾焚燒發電繼續穩步發展,生物天然氣規模將較快增長。
從發展導向來看,“十二五”“十三五”提高了三個并舉,分別是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陸上與海洋并舉、就地利用與跨省外送并舉。在這三個并舉的基礎上,“十四五”期間,還將呈現單品種開發與多品種協同并舉、單一場景與綜合場景并舉。
從消納角度看,全國統一要求達到消納比例95%,不利于中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合理限電有利于降低系統總成本,提升新能源開發利用規模。為此,建議“十四五”期間,全國整體平均水平要達到95%以上,需因地制宜。如新疆、甘肅、青海、西藏等地要高于92%;“三北”其他地區要高于95%;中東部和南方地區要高于97%。
隨著風電成本持續下降,“三北”陸上和東部沿海是未來風電發展重點。中東南部陸上風電,重點解決土地利用、生態環保等資源開發問題,推進低風速技術進步。“三北”陸上風電主要是提升當地電力系統靈活性,確保外送通道中新能源電量占比要求,探索以新能源電量為主的跨省區外送方式;東部海上風電,主要是開發適應海上環境的大容量風電機組,提升工程施工水平,通過集中連片開發推動海上風電成本下降。(作者系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為來自大自然的能源,例如太陽能、風力、潮汐能、地熱能、水能、堆填沼氣轉化能源,是取之不盡(用不完的),用之不竭的能源,會自動再生,是相對于會窮盡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種能源。
另一方面,近年來世界上有些國家也意識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而大力鼓吹,特別是在風電方面,風電從1990年來即每年有30%的成長速度,至2016年全球裝機容量已達486.790 GW[2]。另外就個別國家而言:例如德國:再生能源發電從1990年占全部發電量約3.1%,發展至2010年底的17% [3],其中36.5%為風電;33.5%是生物質能發電,19.7 %是水力,太陽光電有12%,有37萬的就業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