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信息監測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做好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落實《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發改能源〔2020〕142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關于開展項目監測的有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信息監測,請各省(區、市)高度重視,按照《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組織項目單位在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按時填報核準、在建項目信息,準確反映生物質發電發展情況,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2020年生物質發電核準、在建項目信息填報情況是2021年生物質發電補貼下步工作的重要支撐,請各省(區、市)督促要求相關項目單位據實填報,確保信息的準確性,不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為后續合理界定項目核準、開工時間提供依據。
三、為保證2021年生物質發電補貼相關工作公平、公正,今年未能及時完成填報,無法反映核準、開工情況的項目,將統一作為2021年新核準、新開工項目,按《實施方案》有關要求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并確定上網電價。因自身原因未及時填報、填報信息不真實的,引發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項目自身承擔。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12月11日
來源:http://www.nea.gov.cn/2020-12/15/c_1395915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