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國家電投江西公司與會昌縣人民政府在當地舉行會昌縣光伏發電基地項目簽約儀式。江西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陸成龍,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洪亮,會昌縣委書記蔡小衛,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賴道德等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出席了簽約儀式,會昌縣委常委王雙喜主持簽約儀式。
簽約儀式上,會昌縣商務局與國家電投集團江西公司簽訂了《會昌縣光伏發電基地項目投資合同》。劉洪亮代表江西公司感謝會昌縣委縣政府的充分信任和支持,并介紹了江西公司發展歷程,以及國家能源的基本情況和發展趨勢。他表示江西公司將充分發揮產業、資金、技術方面優勢,有信心、更有能力通過合作把光伏發電基地項目建設好,運營好,實現共贏。
賴道德在致辭中對項目的正式簽約表示熱烈祝賀,他說投資光伏發電基地項目,不僅體現了江西公司的戰略決策布局和長遠發展眼光,更為會昌縣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在今后的合作中,會昌縣將以最大的誠意、最好的政策、最優的服務,全力創設一個誠信、高效、舒心的投資環境,確保合作項目早落地、早見效,實現互利共贏。
據了解,會昌縣光伏發電基地項目,由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總投資約50億元,裝機容量1000MW。該項目將充分利用我縣山林荒坡等和工業園區等屋頂資源安裝光伏組件,建立光伏發電站。計劃分五年實施,2025年達產達標后,年發電預計達10億千瓦時,實現年主營業務收入約5億元、年納稅約1億元。
期間,陸成龍一行還到會昌磊鑫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調研,座談會上,陸成龍要求,一要盡快在2021年1月15日前向省發改委申報會昌光伏項目容量,進入規劃項目庫;二是盡快確定專門人員在會昌開展前期工作;三是盡快成立合資項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