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國內外經驗不難發現,可再生能源開發的正確方針是:“集中式與分布式開發相結合,以分布式開發為主,就近開發優先”。三句話是一個整體,三層意思一個不能少:兩種方式都需要;以分散化開發為重點;優先開發可就近消納的資源,根據具體情況,分布式和集中式開發均可。
由于可再生能源資源在全球的分布較均勻,世界各國的開發幾乎都是按照這個方針進行的,我國也不應當例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在《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中提出過“以分布式利用為主,推動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發展”的要求,但實踐中并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國家有關部門有必要重新明確可再生能源的開發方針,用以指導“十四五”及中長期電力發展規劃編制,確保2030年太陽能和風電裝機超過12億千瓦,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貫徹科學的可再生能源開發方針,意味著我國將迎來一場可再生能源開發方式的變革,更多的電將從身邊來而不是從遠方來;意味著我國中東部地區將通過可再生能源的大發展,實現電力高比例自給。
張博庭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
未來十年,風、光的裝機要增加1倍多,其他各類電源都不可能再增加同樣的規模。另據研究預測,要如期實現碳中和,2050年我國的風、光裝機或將超過50億千瓦。滿足如此大規模的風、光裝機并網需要,我們必須要從現在起大力發展抽水蓄能和化學儲能。
然而,我國抽水蓄能的資源總量有限,化學儲能的安全性、經濟性都還難以滿足大規模應用的需要。不過,未來我國的常規水電除了可以發揮好當前的電源作用之外,還可以在為風、光并網提供保障方面,發掘出巨大的儲能潛力。
一是增加常規水電站的蓄能功能。目前我國現有的大多數水電站,尤其是梯級開發的水電站幾乎都可以通過適當的改造(增加水泵的抽水功能,同時適當的擴機),成為具有抽蓄功能的混合電站。即使是在枯水季,仍可以發揮蓄能電站的作用。特別是我國還有大量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小水電,如果對其中有條件的,也進行改造,將非常有助于我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二是開發水電站電解水制氫技術。目前大規模的化學儲能主要有成本和安全兩方面的問題,相比較而言,更有前景的似乎是氫儲能,因為氫能目前的問題只在于成本。水電在制氫方面具有很大的優勢。根據現有技術,水電制氫的成本大約與天然氣制氫處于同一水平(僅略高于煤氣化制氫,但煤制氫的碳排放量非常巨大)。根據業內預測,未來十年電解水制氫的成本,還將有約40%的下降空間。因此,如常規水電站能在汛期采用棄水電量制氫,其經濟、合理性將是勿容置疑的,并可以與其在枯水期的抽蓄儲能作用,形成很好的互補關系,全天候為電網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三是構建水風光儲互補發電系統。國內外大量的實踐已經證明,水風光互補發電的優勢非常巨大。不僅水風光三種資源的發電峰值自然互補性比較好,而且水庫周邊也往往具有較大的空間,可建設風、光發電項目。如果再加上水電站的蓄能改造和水電制氫儲能,形成以水電為中心的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將大幅提高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規模和利用水平。不僅一些大型水電基地可支撐起大電網的用電負荷,甚至圍繞一些小水電站,也能形成可靠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子系統,滿足周圍區域的用電需求。
總之,“十四五”期間,我國水電行業亟需突破和發掘與水電有關的儲能技術。
李彥忠 ICF國際咨詢(北京)公司首席能源專家
“十三五”期間,中國的能源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成就。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不僅將謀劃中國未來5年乃至更長時期內能源發展與低碳轉型的方向和路徑,而且對深化世界能源發展與合作同樣具有風向標意義,是一部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家能源發展規劃。
可以預見,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將在“十三五”的基礎上繼續加快推進能源革命,更加突出能源發展、經濟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協同,明確能源總體發展和分領域發展的目標,為當前束縛和限制能源發展的一系列問題提供解決方案。我們相信,在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設定的長期、穩定和積極的框架下,各級政府、各類企業和科研機構等全方位的力量都將被有效動員,包括政策對話和經驗分享在內的對外合作也將得到進一步擴展與提升,為中國實現“30•60”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同時為促進世界能源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新的卓越貢獻。
林衛斌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北京師范大學經濟學教授
“十四五”是“碳中和”目標下能源革命切實推進的關鍵時期。由“到203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的目標推算,到2025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目標應在20%左右,按照當前的電氣化水平(一次能源用于發電的比重),為了滿足20%的目標,非化石能源發電占總發電量的比重要從當前的31%提高到38%左右,接近40%。那么,未來五年如果每年的全社會用電量增加4000億千瓦時左右(“十三五”期間每年增加3600億千瓦時左右),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發電量要達到3.6萬億千瓦時,扣除水電、核電發電預計2萬億千瓦時,風電、太陽能發電量可能需要達到1.6萬億千瓦時左右,也就是在當前的水平上增加1萬億千瓦時。這樣看來,未來五年中國電力發展的重點,一是如何發展好非化石能源發電,尤其是風電和光伏發電;二是電力系統如何更好地適應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展需要,包括靈活性電源的發展和電力系統的轉型。方向確定、目標明確之后,重要的是行動起來!
林伯強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
后疫情時代全球經濟發展不確定性因素增加,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及碳中和目標的強力約束,電力行業在“十四五”時期將面臨著一系列的新問題與新挑戰。例如,為實現2060年碳中和目標,各類電源應該如何布局;煤電如何更好地去產能,進行清潔化與靈活性改造;可再生能源如何實現高質量增長并解決消納問題。建議統籌各類電源協調發展,穩步推進電源結構調整。煤電在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進行清潔化、靈活性改造的同時,保障好能源電力安全平穩供應。合理推進可再生能源裝機增長,利用市場化機制并且搭配儲能系統,持續提升各區域對可再生能源的消納能力。提前布局關鍵核心技術,繼續加大關鍵技術的研發投入,如CCUS、風能與太陽能制氫等技術。
高虎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經濟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主任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是指導“十四五”時期乃至2035年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與以往五年規劃綱要相比,本次建議稿中,能源不僅是“基礎設施”、“綠色發展”等章節闡述的重點,更多其他章節都首次對能源做了相關描述,表明國家在新發展階段對能源高質量發展寄予厚望,同時在新發展形勢下對能源部門提出了新的要求,意味著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下能源部門要發揮更大作用,能源行業的高質量發展也應有更多新的內涵。一是能源部門要對綠色發展作出更明確的貢獻。這將是能源行業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的主動選擇,也是支撐全社會綠色發展的必然要求。二是能源行業應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不僅要發揮保障經濟有序運行的基礎性作用,還要發揮重大項目投資對擴大內需的拉動作用。三是保障能源安全是確保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四是繼續強化創新對于能源發展的引領作用。這關系到能源供應保障的關鍵問題,是“十四五”時期乃至未來一段時間能源部門科技創新工作的重點,也是落實能源科技革命的重要著力點。五是要加快發展壯大新能源產業。隨著新能源對“儲”和“調”需求的不斷擴大,預計“十四五”將是新能源與新能源汽車兩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間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發展的重大窗口期。六是要繼續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十四五”將是我國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等市場機制發揮重大作用、推動全社會低碳發展的關鍵時期。七是加快能源數字化、智能化發展。
秦海巖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2020年,注定會成為全球能源轉型進程中至關重要的時間節點。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嚴重沖擊了各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也促使人們更加深入思考人與自然的關系。在此背景下,大規模使用化石能源引發的環境、氣候等危機凸顯。為了將經濟復蘇與應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緊密結合,各國紛紛選擇“綠色復蘇”,將綠色經濟置于刺激計劃的核心,加大對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入。
我國提出“30•60”目標,并進一步明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梢灶A見,“十四五”期間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將迎來高速與高質量發展。
然而,目前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仍面臨著阻礙。比如,地方發展責任義務未落實,開發用地和環保問題突出,平價項目支持政策不明確,海上風電成本下降壓力大,企業非技術成本居高不下,綠色電力消費市場未形成。針對這些問題,“十四五”期間有必要提供以下保障措施:
第一,將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指標與節能減排指標進行強掛鉤,并納入地方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第二,簡化審批管理,將風電項目許可制改為備案制;取消規模指標管理,由市場和各種電源的成本競爭力來決定發展規模。第三,協調國土、環保等部門,保障項目開發用地(海)供應。第四,電網應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全額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配合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提前做好電網工程規劃;在電網難以及時配套風電送出線路建設的情況下,允許企業自行建設送出線路,及時回購企業代為投資建設的送出工程。第五,按照項目核準時國家規定的當地燃煤標桿上網電價與風電企業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于20年),不要求平價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或可借鑒差價合約(CfD)機制,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確定一個固定電價,根據實際成交價格與固定電價的差異,多退少補。第六,禁止無序強制要求可再生能源項目加配儲能裝置的行為;建立公平透明的電力交易市場機制。第七,針對海上風電,建議政府部門加強統籌規劃,集中連片開發;送出工程由電網投資,成本納入輸配電價;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重點產品、項目創新;成立海上風電發展促進基金,推動項目長期貸款利率降至3%以下;調整對央企投資收益率的考核要求,如降到6%或更低。第八,通過建設100%綠色能源消費城市試點、推廣綠色產品標簽認證等方式,建立穩定持續的綠色電力消費市場。
唐要家 浙江財經大學教授、浙江財經大學中國政府管制研究院研究員
中國能源發展始終需要解決三大核心問題:一是環境友好,應通過技術創新和優化能源結構,使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二是促進經濟發展,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產業和具有國際影響的國家優勢行業,同時始終為國家經濟發展提供安全和低成本的能源供應,成為推動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三是維護社會公平,能源電力發展應保障低收入群體的能源消費,并提高居民能源消費能力,增進民生福祉。
對于任何一個國家來說,要同時實現上述三個基本的能源發展目標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中國由于獨特的能源資源稟賦、經濟結構和國家制度特點,面臨更加復雜的問題和更大的多目標平衡難度。唯有始終堅持和推進技術和制度創新,才能解決能源發展的“不可能三角”,走出具有中國特色的能源發展路徑,形成能源發展多目標平衡的中國模式。為此,電力能源發展政策重點為:第一,堅定不移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破除制約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建立現代能源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促進能源高質量發展中的決定性作用。第二,著力解決能源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復雜利益關系,建立利益相容的能源發展體制機制,強化國家對能源的戰略規劃和宏觀監管。第三,堅持創新發展理念,增強能源科技創新能力,強化先進適用技術發展和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推進能源數字化和智慧能源建設,增強科技創新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曾鳴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
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和能源革命,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核心。隨著能源革命和碳減排工作的逐步推進,新能源消納、電網穩定運行、用能降本增效等多重壓力將會持續增大,發展綜合能源已成為我國電力系統建設和能源變革的重要方式。
綜合能源系統作為能源互聯網實現的重要物理載體,是能源電力系統未來的重要轉型方向,也是提質增效、節能降本的重要手段,對推動我國能源互聯網建設、推進能源革命進程、助力雙碳控制目標實現意義重大。綜合能源系統以清潔化、智慧化、去中心化、綜合化為基本特征,通過發揮以低碳經濟為目標的綜合能源系統規劃作用,完善以清潔供能為核心的能源結構;通過發揮冷、熱、電、氣等多能互補和替代特性,增強用戶用能可靠的保障能力;通過發揮源網荷儲多環節能源設備協同特性,滿足用戶用能降本增效的迫切需求;通過發揮多能源和多環節高效綜合管理特性,提升新能源發電消納能力。
“十四五”期間,分布式風電和光伏電源將會得到較大的發展,綜合能源系統將成為我國提升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應用、實現“30•60”目標的重要抓手。
謝國興 浙江能源監管辦原專員
新的一年,電力(能源)行業將重點謀劃并啟動實施碳達峰和碳中和行動。普遍預測2021年我國經濟增長率將達到8%~10%,在保障電力(能源)供應的同時,如何實現自身的高質量發展任務繁重??稍偕茉窗l展勢不可擋,對電網接入、電量收購及電力系統靈活性方面要求更高。煤電機組延壽是必然選擇,新建煤電必須慎行。彈性電網建設對促進清潔能源發展,減少電力投資,保障系統安全可靠很有意義,這需要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用戶同心協力。能源梯級利用、高效低耗、低碳環保、因地制宜應是能源替代或轉換的堅守原則,不應以企業自身利益堅持單一能源或低效替代。不能簡單地以價格衡量能源的價值,必須清醒認識二氧化碳、甲烷、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引起氣候變化對人類社會發展與生存帶來的深遠影響。展望“十四五”規劃開局的2021年,每個電力(能源)從業者應以科學、理性、良知、責任與使命意識,為電力(能源)行業發展再鑄新的輝煌,譜寫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