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退出煤炭產能4099萬噸/年
1月10日,據山西省能源局消息,2020年山西省退出煤炭產能4099萬噸/年,“十三五”期間累計化解煤炭過剩產能15685萬噸/年,圓滿完成“十三五”煤炭去產能任務。
2020年是“十三五”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的收官之年,既有關閉退出還有減量重組退出,還要實現60萬噸/年以下煤礦出清,任務重、矛盾多、難度大。以省長為組長的山西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推進,分解任務目標,逐礦簽訂責任書,始終堅持“市場化、法制化”統籌推進煤炭去產能,在市縣兩級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了省級聯合驗收。綜合來看,煤礦關閉符合標準,人員安置穩妥推進,債務處置有序開展,達到了預期效果。據了解,2016年以來,山西省委、省政府堅持去產能與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相結合,推動山西煤炭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確定山西省“十三五”期間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目標任務為11380萬噸/年,山西實際完成化解煤炭過剩產能15685萬噸/年,超額完成“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2017年和2018年,山西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煤炭去產能工作受到國務院通報激勵。數據顯示,通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間,山西全省煤炭總產能由14.6億噸/年減少到13.5億噸/年,煤礦數量由1078座減少到900座以下,煤礦平均單井規模由135萬噸/年提高到150萬噸/年以上,先進產能占比由不足30%提高到68%,60萬噸/年以下煤礦全部退出,“僵尸企業”全部出清,實現新舊動能轉換,全行業高質量發展邁出了新步伐、踏上了新征程。
2016年以來央企主動關閉退出煤炭產能1.19億噸
除了各省市加大力度化解過剩產能外,央企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力軍,在扎實推進去產能等方面也取得了顯著成效。
據國資委日前召開的“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媒體通氣會公布的數據,2016年以來,中央企業主動關閉退出鋼鐵產能1644萬噸,煤炭產能1.19億噸,整合煤炭資源2.4億噸,妥善分流安置職工12萬人,提前完成去產能總體目標任務。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在會上表示,通過去產能、環保安全督查和加大違法違規整治力度,鋼鐵煤炭市場環境得到凈化,企業運行質量和效益逐年提升。同時,實現了布局結構上的持續優化,形成了以中國寶武和鞍鋼兩家世界級鋼鐵專業公司為主、新興際華集團以鑄管為特色的“2+1”中央鋼鐵企業新格局;改變了中央企業煤炭資源分布散、同質化經營、重復建設的局面,基本實現了非煤主業企業原則退出煤炭行業的目標,初步形成了中央專業煤炭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電煤一體企業資源優化配置的新格局。據了解,自2016年煤炭工業去產能工作啟動以來,隨著去產能效果逐步顯現,我國的煤炭供給結構持續優化,供給質量穩步提升,煤炭產業效益快速提升,并已提前兩年完成“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20年是“十三五”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的收官之年,也是關閉退出煤礦數量最多的一年,到目前不完全統計2020年全國去產能1.4億噸。“十三五”期間的去產能使煤炭行業加速洗牌,一大批規模小、產能落后、環保不達標的產能被淘汰,煤炭產能集中到行業龍頭企業,煤炭產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
應實現市場對產能的調節
那么“十四五”時期煤炭行業應何去何從?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的節奏或者力度又將有哪些調整?至少從目前來看,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方向不會改變。對于煤炭行業的發展,日前召開的2021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提出,要夯實煤炭煤電兜底保障。深入推進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大力推廣煤礦綠色生產開采和智能化建設。
聚焦煤炭去產能工作,不難發現,煤炭行業如今面臨的形勢與內外部條件已與“十三五”初期大不相同,因此去產能的力度和節奏或也將有所調整。對此,邢雷表示,盡管我國煤炭占能源結構的比重在下降,但煤炭依然是我國的最主要基礎能源,我國富煤缺油少氣的資源稟賦決定了我國能源結構特征不可能在短期內改變。最近隨著氣溫下降,我國多地出現電力緊張,煤炭需求迅速增長。同時,預計近兩年我國制造業將出現復蘇態勢,對能源的需求可能進一步增長。另外,由于已經持續多年推進去產能工作,我國煤炭生產難以快速大幅增加,這些都決定了在一定時期內煤炭供應可能會偏緊張。在此背景下,邢雷分析,“十四五”期間煤炭行業應實現市場對產能的調節。政府的主要任務則是對標準的設置,可以從制定產量、環保等方面的指標來規范市場準入,而產能產量則交給市場。另外,對于央企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布局,據透露,下一步,國資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全力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做好廠辦大集體改革收尾工作,完成“三供一業”、市政社區管理等職能分離移交、教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收官工作。同時,持續深入推進中央企業強化參股管理,不斷提升參股經營投資水平,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有效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