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議員提交了一項海上風電法案,該法案希望加州到2040年實現10GW的海上風電裝機目標。
該法案代號為AB 525,旨在指導加州各機構開始規劃在加利福尼亞州發展新型大規模海上風電產業并破除具體障礙。
該法案提交人David Chiu,并由加利福尼亞州建筑和建設貿易委員會以及加利福尼亞環境局共同發起,該法案還設定了到2030年實現3GW海上風電的短期臨時目標。
法案要求州政府相關機構制定海上風電的具體實施計劃,首先要求確定足夠多的海域以實現10GW裝機目標。另外,這些機構還有責任建立協調一致的州和聯邦許可程序,并做出港口改進和傳輸系統升級的相關計劃,還包括要求能提供對人才培訓的支持,目的為建設海上風電場提供訓練有素的勞動力儲備。
法案還要求加州根據長期可再生能源和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提出海上風電對環境潛在影響的計劃和解決方案。
該法案提交者David Chiu表示:
“加州為建立更清潔、綠色的經濟設定了宏偉的目標,我們將需要一個同樣的清潔綠色電網,能365天全天候24小時為社區供電。
“海上風電作為一種經過驗證的成熟技術,可以在不影響環境的情況下生產大量可再生能源,而且在夜間也能對加州占主導的太陽能供電提供補充。
去年有報告顯示,加州至少要有10GW的海上風電裝機才能以適當的成本實現該州到2045年140GW可再生能源和儲能裝機的州綠色能源目標。海上風電無疑是加州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CW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