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碳達峰、碳中和”持續成為市場關注的熱點,金融機構也都在積極創新相關產品。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過程中,金融機構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銀行作為金融機構中的重要角色之一,在監管的指導下正積極的推動并參與綠色金融創新,以資金配置引導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向綠色低碳轉型。近期以來,已有多單低碳概念的銀行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落地。
銀行積極助力低碳綠色金融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近期已至少有三家銀行相繼落地了碳中和金融產品。
3月16日,興業銀行南平分行與福建省南平市順昌縣國有林場簽訂林業碳匯質押貸款和遠期約定回購協議,通過“碳匯貸”綜合融資項目,為該林場發放2000萬元貸款。這是福建省首例以林業碳匯為質押物、全國首例以遠期碳匯產品為標的物的約定回購融資項目。
3月18日,中國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為國網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成功發行國內首單碳中和證券化產品。
就在同一天,據國家開發銀行公告,國家開發銀行面向全球投資人發行了首單“碳中和”專題“債券通”綠色金融債券。這是中國目前首單獲得國際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貼標認證的“碳中和”債券。據了解,這期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200億元,是目前全市場發行金額最大的專項用于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綠色債券。
此外,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資本市場將面臨著技術升級改造帶來的龐大投融資需求,這將直接帶動銀行對公業務需求擴張,也無疑會推進銀行對金融業務向低碳金融方面的調整。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碳中和目標下,銀行金融業務發展的重點領域將面臨調整。首先,商業銀行金融業務支持的行業結構面臨調整。其次,氣候投融資將日益成為銀行綠色金融重要領域。一方面,在銀行的綠色信貸中,氣候信貸占比呈現逐漸上升的趨勢。另一方面,氣候投融資頂層設計文件以及官方統計制度的出臺,將進一步促進和規范氣候投融資發展。
碳排放信息披露有待加強
3月1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了《關于明確碳中和債相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碳中和債的定義和需滿足的綠色債券募集資金用途、項目評估與遴選、募集資金管理和存續期信息披露等四大核心要素。同時多次強調了碳中和債發行和交易中各方的披露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民銀行在2021年的年度重點工作中提出了“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的工作目標。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強調完善金融機構碳排放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是其中一大支柱。
在此背景下,央行正在積極進行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體系與標準的完善。
比如,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在上個月召開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專題會決定,由大灣區內廣州、珠海、惠州、中山、東莞、佛山、江門、肇慶8市的13家法人銀行機構,作為首批試點機構探索開展環境信息披露試點。試點金融機構將參考和對標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試行)》,遵循“把握重點、大膽突破、能披盡披、不披露即解釋”的原則。
中投協咨詢委產融平臺綠創中心副主任郭海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金融機構的碳排放監管和信息披露仍有待加強,比如金融機構自建或租賃的辦公大樓很多都不是節能減排效果更好的綠色建筑。而在國外,像一些赤道銀行都是會堅持建設或租賃節能減排效果更好的綠色建筑作為辦公場所,這也會促使員工和客戶樹立綠色環保的理念。”
他分析說,目前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投融資情況,被投資企業的建設發展情況,項目完成后是否能夠達到綠色標準等方面的信息披露,都不是很完善。以及獲得貸款的企業出現污染違規違法事件,金融機構是否會采取一些處罰措施等。希望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能夠盡快實施,制定明確的信息披露標準和要求,促使金融機構在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