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煤炭儲備在能源安全供應中的作用,山西省將加快推進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年內形成新增300萬噸以上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這是記者6日從山西省能源局了解到的。
政府煤炭儲備由國家儲備和地方政府煤炭儲備組成。山西省能源局要求,各地應根據煤炭消費特點和分布,重點支持在煤炭生產集散地、消費集中地、主要鐵路運輸節點等區域新建或改擴建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對于列入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的企業,山西將在產能核增、煤礦手續辦理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山西省能源局提出,通過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帶動增加商業煤炭儲備能力,力爭到2021年底,全省形成新增2000萬噸左右的商業煤炭儲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