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浙新能烏圖美仁50兆瓦平價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格爾木浙新能烏圖美仁50兆瓦平價光伏項目EPC總承包由《青海省能源局關于報送青海省2020年平價光伏項目信息的報告(青能新能〔2020〕55號)》批準實施,招標人為格爾木浙新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格爾木浙新能烏圖美仁50兆瓦平價光伏項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烏圖美仁光伏光熱產業園區內,場址面積約為85.04hm2。本項目場址平均海拔約3000m,地勢較為平坦開闊,起伏不大。場址距北側S303省道約13公里,交通便利。最終以2回35kV集電線路就近接入配套基礎設施所提供的變電站,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電網公司主管部門的接入系統報告審準。
本工程總裝機容量為直流側57.5MWp,交流側50MW,擬采用高效單晶硅雙面電池組件,安裝方式采用固定可調式。光伏場區采用分散逆變、一級升壓、集中并網方案。通過技術與經濟綜合比較,擬選用540Wp單晶硅雙面組件共計106496塊,擬選用3125kW箱逆變一體機16臺。太陽能電池組件經日光照射后,形成低壓直流電。電池組件串聯后的直流電送至箱逆變一體機,逆變后的三相交流電引至升壓變壓器(箱式升壓變電站)。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標的為完成格爾木浙新能烏圖美仁50兆瓦平價光伏項目的所有勘測、設計、采購、施工、試驗、調試、檢驗、驗收及手續辦理工作。具體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項目施工前期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設期工程一切險,光伏場區施工場內地下管網勘察,消防報審,進場道路開通,施工臨時性水源、電源及相關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環境維護工程建設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如有),征地手續辦理及協調(取得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征地費用招標人負責承擔,投標人負責辦理及協調工作)、租地(建設期臨時租地)、土地的各類補償(含水土保持補償費)、光伏場區附著物(含地上、地下)拆遷及賠償或搬移、協調施工中的阻工等問題、所有驗收相關工作。
(2)勘測、設計:完成整個工程項目光伏方陣區土建施工、設備安裝、道路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光伏方陣區:支架基礎及安裝、箱變基礎及安裝、逆變器基礎及安裝、匯流箱基礎及安裝、組件安裝、場區防雷接地裝置安裝、匯流電纜敷設等。確保光伏場區并網發電所必須的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會審及竣工圖編制等;完成相關設計接口協調配合、設計評審、施工圖會審、設計交底及現場設計代表等服務。測量和地勘工作已由招標人另行委托完成,投標人可使用,但招標人不就其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任何責任,是否需要復測由投標人自行決定。
(3)設備和材料采購:按照本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要求,編制技術規范書并經招標人審定,完成所有光伏區設備、光伏場電纜、光纜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關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場內運輸和管理及配合調試。
(4)土建、安裝、調試:場內外所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場區支架、箱變、逆變器、匯流箱基礎及配套設施基礎施工和防腐等內容)、建筑安裝、施工、試驗及調試;場區道路(含光伏陣列間的檢修道路)、場區防洪及其設施、邊界圍欄、視頻監控、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屬工程;負責整個項目的系統調試及安全穩定可靠性試運行,滿足項目驗收條件,以及試運行、考核驗收、培訓和最終轉入正式運行交付使用等。
(5)工程協調與服務:負責辦理所有設計審批備案及辦理開工手續,處理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政策處理相關事宜;負責技術培訓、生產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相關服務等;為招標人辦理并網驗收、發電業務許可證、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電能質量檢測、工程檔案資料整理移交歸檔等手續;辦理消防驗收、環評驗收、水保驗收、安評驗收、職業衛生驗收、防雷驗收、檔案達標驗收、整體啟動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辦理相應批文等。
(6)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選型應滿足當地環保、消防、水保、防洪、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國網海西州電力公司、電力建設質量監督和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等驗收和規定要求(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確保通過各方驗收、確保取得各項合法合規手續所必須的服務,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并最終由投標人負責)。
(7)試運行、達標投產:移交前的試運行工作以及浙能集團基建工程達標投產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8)本項目擬由兩回35kV集電線路匯入初開110kV升壓站,根據園區統一部署,初開110kV升壓站由代建單位統一建設,由業主單位支付建設分攤費,因此本項目110kV升壓站與光伏場區分界面為:
一次部分:光伏場至升壓站35kV開關柜下樁頭(含電纜終端)為止,屬于光伏場設計范圍。
二次部分:光伏場光纜至升壓站光纖環網交換機屏(含屏柜、光配線架、交換機、縱向加密、防火墻等),屬于光伏場設計范圍。
主要包括光伏場電氣設計(含光伏場光伏組件、直流匯流箱、箱逆變一體機等電氣設備安裝、光伏場電氣設備間電纜敷設、光伏場內防雷接地、光伏場內視頻監控、光纖接線等)。
光伏場視頻監控:包含光伏場16個室外攝像頭、防護罩、立桿、線纜、輔材等,含視頻監控主機屏(含屏柜、圖像處理單元、硬盤、轉換器等),含后臺監控一套(服務器、顯示器、鍵盤、鼠標等),光伏場監控系統與升壓站監控系統分開,光伏場單獨配置。
光伏場光纖接線:隨35kV集電線路同溝敷設光纜至升壓站內光伏區光纖環網交換機屏光配架。
光伏場設計范圍包括環境檢測儀(含氣象站)。
升壓站內計算機監控系統、繼電保護、功率預測、調度自動化、計量系統、有功無功控制系統、通信系統、調度數據網等均由升壓站站內統一考慮。
計劃開工時間:2021年8月11日開工。
計劃并網發電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光伏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00%并具備并網發電條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以上兩類資質要求,投標人根據自身單位性質,滿足其中一類要求即可。
3.2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要求(以下三條須同時滿足)
(1)資質: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證,必須提供相應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及執業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若投標人為施工單位,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
(2)業績:近三年(2018年7月1日以來)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50MW及以上太陽能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或施工或EPC總承包投運業績,(須提供相應合同復印件,至少包括首頁、簽字蓋章頁、體現工作范圍內容的頁面,以及體現項目經理身份的證明材料;并提供并網驗收證明材料或投產證明材料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3)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現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業績要求
(1)投標人近三年(從2018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 項單個項目5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設計或施工或EPC總承包業績。
(2)投標人需提供的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合同復印件、驗收報告或驗收證明資料(驗收表或接收單)復印件。
3.4其他要求:
(1)財務要求:要求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連續兩年無虧損,提供近三年財務報表;
(2)信譽要求: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投標人在全國市場主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不得存在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吊銷(撤銷、注銷、收繳)相應資質(許可、認證)類證書、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在處罰期內,不存在其他影響投標及履約能力的情形,并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中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近3年內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07月17日至2021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3:30到17:30持投標人的營業執照、公司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身份證和代理人身份證(以上資料均需復印件加蓋公章)前來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潛在投標人必須現場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未現場登記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投標。(招標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資格不能轉讓)。
備注: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招標文件,須先進行供應商登記注冊并辦理備案,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聯系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微信同號)
郵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