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1日從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獲悉,青海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通過排查轉供電主體,糾正查處了近千戶轉供電主體違規加價行為,責令轉供電主體清退多收電費1.43億元,收繳罰款195.24萬元,青海全省轉供電價格大幅降低。
據介紹,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一個簡單的判斷標準,如果終端用戶的電費不是直接交給供電公司,而是交給轉供電主體,就為轉供電了。轉供電主體包括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產權人及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經營管理單位等。他們擁有配電設施產權,以自主經營的方式對終端用戶供電、收取電費。
為落實國家電價降費政策,減輕電力用戶負擔,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強力推進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問題整改工作。
今年年初,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專題部署該省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管工作,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管的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全面摸排轄區內轉供電主體數量,建立轉供電價格監管信息臺賬,全面排查轉供電主體電費收取情況。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對涉及面廣、用戶量大的轉供電主體直查,查處1起轉供電環節收取電力服務費、在電價中加收其他費用的案件,責令退還多收電費141.56萬元,沒收未退還電費2.22萬元,收繳罰款124.11萬元。指導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處12起有一定影響的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案件,責令退還多收電費1937.14萬元,收繳罰款73.35萬元。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表示,該局將結合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繼續組織全省開展轉供電環節價格檢查,督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全面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各類違規加價問題,確保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管常態化。并利用12315收集轉供電環節價格違法行為線索,嚴厲查處轉供電環節價格違法案件。對用戶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等情節嚴重的主體,加大處罰力度,予以公開曝光,強化警示震懾效果,確保國家電價降費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