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標公告
合同名稱: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光伏項目工程監理服務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時確定
招標人:國家電投集團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人:青海海西黃河新型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國家電投集團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就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光伏項目工程監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委托人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況
本項目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熱園區西側,距德令哈市約25km;場址區地貌為山前沖洪積臺地,北高南底,整體地形平緩開闊。光伏電站容量1000MW,占地面積約17.50km²,中心坐標為北緯37°24′10.75″,東經97°5′22.83″,德小高速從場址南側約2.6km處經過,交通便利。
電源本體由10個光伏發電區域組成,共布置318個3.15MW固定支架子方陣,合計交流側容量1000MW,直流側容量約1300MWp;組件采用約540Wp單晶雙面組件;逆變器采用組串集成逆變設備,集成平臺型式布置;組件、逆變器為1500V系統;35kV箱式升壓變電站變壓器采用3150kVA全密封三相雙繞組無勵磁調壓油浸式型式;項目配置100MW/200MWh儲能系統。
光伏發電區域通過6回35kV匯集線路分別接入10座35kV匯集站,經20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330kV匯集站,初步考慮以2回330kV架空線路接入托素750kV變電站。
光伏發電區域包括光伏陣列、集成式逆變設備、儲能設備、35kV箱式變及檢修通道等。子陣發電區內布置縱向及環形道路,集成式逆變設備及35kV箱式位于縱向道路一側;進場道路在適當位置對接環形道路,場內形成一個完整、通暢的道路系統,滿足建設期較大設備的運輸及運行期日常巡查和檢修的要求,同時兼作消防車道。子陣區場內道路為4.0m寬砂礫石道路。
1.2招標范圍
1.2.1本項目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項目(但不限于):
光伏陣列區土建、機電安裝、設備調試、并網調試、試運行、消缺等工作的監理,包含支架基礎、設備基礎、組件、支架、逆變器、35kV升壓箱變、儲能系統設備、標識標牌、電纜溝開挖及回填、電纜敷設、電纜橋架、接地敷設、二次設備(含監控、AGC/AVC、保護、交直流電源系統、遠動及光傳輸通信設備、集控調度通信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等)、光功率預測系統等安裝調試的監理。
場內道路工程、供水工程、網圍欄、綠化工程的監理。
35kV集電線路工程:電纜土建部分(電纜溝開挖回填、電纜排管)、電纜敷設及接線、試驗電纜架及埋管安裝以及防火封堵等其他未明確但與本項目相關的監理工作。
上述工程的施工圖紙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工程驗收及竣工結算等監理工作。
1.2.2合同工期:
德令哈220萬千瓦多能互補項目一期光伏項目工程監理服務期包含施工期及尾工期。其中:
施工期:2021年9月30日開工至2022年9月30日。
尾工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具體開工日期以現場建設管理單位批準的開工時間為準。
1.3資金來源
本工程由青海海西黃河新型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具有以下資質之一的企業:
1)綜合監理甲級資質;
2)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1.4.2 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人員的資格
擬投入本項目實施的建設監理機構應設置合理、人員足夠、經驗豐富。其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安全副總監理工程師具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1.4.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承擔過至少2項、單項50MW及以上光伏電站土建及機電安裝工程的監理工作(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領取時間: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3日 8:30~11:30,14:30~17:30
備注: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招標文件,須先進行供應商登記注冊并辦理備案,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聯系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