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公告
2021年第4號
2021年第4號
根據《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國能發科技〔2020〕49號)有關規定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科技〔2020〕99號)相關要求,我局委托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開展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考核評價工作。經過數據采集、數據初審、數據核查等程序,現將考核評價結果公告如下:
一、國家能源大電網技術研發(實驗)中心等8家創新平臺考核結果為“優秀”;國家能源LNG海上儲運裝備重點實驗室等75家創新平臺考核結果為“合格”;國家能源電站空冷系統研發中心等5家創新平臺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二、考核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創新平臺整改期為一年,期滿后由我局組織專家檢查整改結果,屆時以公告形式頒布。
附件: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考核評價結果
國家能源局
2021年9月25日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