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國家能源集團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供煤供電供暖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再強調、再部署,全力以赴保煤保電保暖保民生,發揮好能源供應穩定器和壓艙石作用。
國家能源集團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能源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成立能源保供工作領導小組,各級單位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專項工作小組,把能源保供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政治任務,壓實責任、層層分解、全員參與、狠抓落實,全力穩產穩供穩價,堅決打好能源保供攻堅戰。
《通知》要求,煤炭生產單位在安全合規前提下,進一步釋放先進產能,自產煤按最大化安排生產;取得證照手續批復的礦井,抓好安全管控和采掘(剝離)接續作業組織,盡早達產穩產;外購煤單位加大采購力度,千方百計穩定并提升資源采購和裝運組織,做好統籌平衡,保障重點地區煤炭供應。加大東北地區資源傾斜力度, 東北地區內部電廠加強基礎管理,做好冬季用煤補庫,提高煤電機組開機水平,提升電力供應能力,保障東北能源運行平穩。
《通知》強調,各發電企業要不折不扣落實電網調度,煤電機組應啟盡啟,電力應發盡發,確保開得出、頂得上、穩得住,承擔供熱任務的單位要確保機組運行正常,燃煤接續可靠。同時加強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在供暖季前將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
按照國家能源集團部署,集團產運銷上下游高效聯動,深化協同。鐵路港航保證運輸人力、動力、物力調配充沛,鐵路運輸單位加快車輛周轉,加大防凍車工作力度,港口公司提升裝船效率,降低在港停時,航運公司落實船舶運力,保障順利增運。
為了全力推動穩價穩市,國家能源集團堅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各項保供穩價措施,執行煤炭中長期合同價格機制和履約承諾,落實四季度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補簽任務,加強煤炭生產計劃組織和采購銷售管理,保障發電供熱等民生用煤穩定供應和價格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