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海市發改委在官網上公布的《關于支持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下稱《若干政策》)顯示,為支持本地燃料電池汽車持續健康發展,推動核心技術加快突破,鼓勵規模化示范應用,上海特制定了《若干政策》。這標志著,上海正式打響了全國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第一槍。
自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上海近日發文支持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涉及多項財政獎勵政策。
2020年9月,國家財政部等五部委印發《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啟動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工作,明確京津冀、上海、廣東3大城市群進入首批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要求各申報城市圍繞產業發展和示范應用,配套出臺相關政策。
根據《若干政策》,到2025年底前,上海市級財政按照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中央財政獎勵資金1:1比例出資,統籌安排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發展專項扶持資金(下稱“統籌資金”),在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重點支持車輛示范應用、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人才引進及團隊建設等。
《若干政策》共八條,涉及支持整車應用、支持關鍵零部件發展等六部分政策安排。其中,在整車購置獎勵方面,2025年前,燃料電池汽車在上海市開展示范應用,符合上海市有關要求,并取得國家綜合評定積分的,上海市按照每1積分20萬元標準獎勵相關車輛生產廠商。
在關鍵零部件獎勵方面,相關企業生產的電堆、膜電極、雙極板、質子交換膜、催化劑、碳紙、空氣壓縮機、氫氣循環系統、儲氫瓶閥等關鍵零部件,用于國內示范城市群車輛應用,參照國家綜合評定獎勵積分,每1積分獎勵3萬元。
在加氫站建設補貼方面,對在2025年前完成竣工驗收、并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車用氫氣)的加氫站,按照不超過核定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貼。其中,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每座加氫站補貼資金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資金分三年撥付。
而在氫氣零售價格補貼,2025年前,對氫氣零售價格不超過35元/公斤的加氫站運營主體,按照氫氣實際銷售量給予補貼。其中,2021年度補貼標準為每公斤20元;2022—2023年度每公斤15元;2024—2025年度每公斤10元。
《若干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上海城市群已建立城市群工作機制、組建市級工作專班,瞄準“百站、千億、萬輛”戰略目標(規劃建設加氫站接近100座,形成產出規模近1000億元,推廣燃料電池汽車接近10000輛)。
根據《上海市綜合交通發展“十四五”規劃》、《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上海正在加大氫燃料儲運、加注等技術攻關力度,探索氫燃料電池的多場景、多領域商業性示范應用,在具備條件的公交、客運、重型貨運、冷鏈運輸、環衛、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領域開展示范應用,燃料電池汽車應用總量突破1萬輛。
在“雙碳”目標下,上海、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30個省市(區)的“十四五”發展規劃中都有涉及燃料電池汽車產業,且總產值規模將達近萬億元。